搜狐被判侵犯新浪著作权 在首页道歉24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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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 16:5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新浪、搜狐之间长达两年的知识产权大战终于告一段落。在市一中院近日双双驳回搜狐和新浪诉讼请求的同时,市二中院也做出重审判决,认定搜狐构成著作权侵权,判决搜狐赔偿21万元,并连续在搜狐首页向新浪道歉24小时。 去年1月,新浪因搜狐大量抄袭新浪的手机图片而向市二中院递交了起诉状,指控搜狐对新浪短信频道手机图片内容、财经频道的内容、体育频道的内容进行剽窃和抄袭,构成 去年12月,二中院一审判决搜狐侵权,向新浪公开道歉,赔偿新浪经济损失21万元。搜狐和新浪接判决后相继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法院审理后裁定发回重审,北京市二中院近日做出了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