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状告3721不正当竞争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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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 15:57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阮栩) 日前,百度和3721的纷争终于有了“了断”。12月23日,百度诉3721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721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3721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恶意竞争行为,并赔偿百度公司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150元,但对百度控告3721侵犯了修改权、发行权和网络传播权不予支持。 而被告方3721公司依然认为,从判决书来看,百度仅赢得的是法庭判决3721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3721新闻发言人认为,同时安装3721的网络实名和百度的 IE搜索伴侣所有必然带来的冲突。3721目前的做法是提示用户选择安装某一家的软件,从而避免多家软件同时运行可能造成的不稳定,充分保障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广大用户选择3721,放弃安装百度,完全是用户自主的决定,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