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将实行新的版权条例 网上文件交换者将监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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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 14:20 太平洋电脑网 | |
据海外媒体报道,英国即将实行一个新的版权条例,该条例其中一项是使得英国网上文件交换者将会面临两年以上监禁。这个条例是遵照欧洲相关组织指示做出的。 原本英国版权理事会在去年就宣布2002年12月22日是实施“2001欧洲版权指示法”(EUCD)的最后期限,后来迫于各个版权所有公司和消费者权利组织的压力而一再推迟。 一些分析家则指出,这些条例措施可能会被一些大公司利用,阻碍公司间的竞争,类似美国在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下的两宗有关打印机墨筒和车库大门开启系统案例一样。 EUCD的目的是要帮助版权所有者对付伪造和盗版行为;然而一些组织,例如信息政策研究所(FIRR)则表示:根据欧洲其他国家实行该条例的方法上看,这些条例很可能使得大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绷紧。大部分国家不能有效的保障研究者,商业竞争和消费者权利。 FIRR主管Ian Brown说,尽管英国政府乐于将该条例与其他欧洲国家实施的条例比较,显示其优越性,但很明显,从起草该条例开始到现在,条例都没有把消费者权利组织的要求考虑进去。Brown表示,该条例指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还预言在不久的将来,条例会被修改。 不仅如此,英国音乐协会也游说反对该条例。 根据该条例,利用类似于Kazaa的P2P网站交换文件者将可能被判2年以上监禁。理由是:这些人把歌曲作品等传播给公众,这种广泛传播的程度严重侵犯了版权所有者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