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运送炮弹外壳遭警告:专家称应追究发件人

2012年11月29日 04: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昨天,国内最大的民营快递企业顺丰证实,的确受托运送炮弹外壳,遭口头警告,现已将炮弹外壳退回。

  27日上午,来自合肥机场派出所的消息称,11月25日顺丰速运托运货物内有疑似炮弹近30枚,经现场取证后移交刑警队,安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方面确认确是炮弹,提醒货运公司,虽然此次托运只是炮弹外壳,但仍属民航不予托运违禁品行列,如此多数量亦会引起恐慌,并提出口头警告。

  顺丰快递方面昨天向记者表示,炮弹系某军工企业寄到北京某防化科技院做研究所用,现在已经将物品退回发件人。公司在收件时对不了解属性的物品,物品发件人介绍是金属配件。公司今后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快递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表示,主要应追究发件人的法律责任,因为对托运违禁品我国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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