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通(微信公众号:微板报,weibanbao)
别闹、别慌、别吹……“红六月”来袭,在这个由中国B2C电商们新造的网购节日中,最吸引眼球的,除了各家那些似乎来自同一个设计公司的宣战海报外,便是有关“二选一”的指责与回应。
“二选一”和“抄袭”一样,是国内互联网公司指责对手的常见手法。尤其自3Q事件以来,“二选一”被放进了无数公关稿和新闻报道的标题中,“受害者”在公众面前伤春悲秋,极尽示弱之能事,而某些业界评论家则一脸公知附体的表情——“又见‘二选一’,中国互联网怎么了?中国互联网会好吗?”
一个需要厘清的概念是,只有违反工信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五条“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内容的,诸如“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强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等类似举动,才是业界口口声声讨伐的“二选一”。即互联网公司(甚至是任何公司)不可以通过胁迫、怂恿、欺诈用户的手段,强迫其在两家竞争公司中进行唯一选择。
那么,京东副总博客中所指的“凭一时之势控制要挟客户”,算不算“二选一”?当然不算。
随着天猫、京东的超强势地位确立,商家能否参加另一方的促销活动的选择权,已经逐渐被平台方所掌控。站内琳琅满目难以分辨的推广位、拖一个月或是可以拖六个月的货款,以及“锁后台”,都是B2C大户们生杀予夺的绝技。
于是便有唏嘘,便有“通往奴役之路”的声调。拜托,在线下,一家大卖场店庆,隔壁一家就要求供应商拿出比对手更多的促销资源已成为家常便饭。和已经具备垄断资源的零售商对话,供应商势必要支付租金或者让步部分权利,康师傅和家乐福为两毛钱打了一仗,最后着急走向谈判桌的,不还是方便面公司的KA经理?如今把同样的事情搬到线上来,怎么就成了“奴役之路”?
可以说这种零供矛盾是一种“陋规”,如同清朝官员间流传的“冰敬炭敬”一般,的确上不了台面。但道德说教也就止步于此吧,除了想借势卖牛腩的,有几个商家(他们按说应该比“隔壁的大卖场”更不爽)站出来声讨这种行业内幕?如果一种潜规则能够被长期稳定运行,并得到该行业大多数人默许,就说明在当前条件下,从业者已经形成了一种利益平衡,除非有更合适的规则予以替代。
退一步说,如果生意真的“难做”了,第一个跳脚的肯定是知冷知热的商家,在那之前,别人也无需对他们“被二选一”的境遇大发慈悲。
此前另一个被误解了无数次的经典案例,是百度与360:百度推广系统和联盟系统禁用360浏览器,360安全产品默认删除百度cookie。与3Q大战时的艰难决定不同,百度推广系统和联盟系统仅是针对极小一群百度合作伙伴,360删除cookie也不影响网民正常使用百度搜索。说白了,这种当事双方你扇我一巴掌我回你一拳头的事,既没营养也与公众无关。
偏偏有某史前级别的互联网大佬就此点评到“二选一肯定是错误的”、“放在国外肯定是存在法律问题的”、“各家回到公平开放竞争的层面上来”。
噢,那我们看看国外都是怎么做的——苹果APP Store对Firefox完全禁入、苹果禁止Google和微软使用iPhone数据分析、微软市场营销部门禁止员工购买iPad和Mac、Google公司内部禁用Windows、Google禁止WP用户访问谷歌地图……
互联网没那么伟大,需要背负自由、平等、开放这些美好的大词。甚至可以说,互联网这种打脱胎时就处于高度市场竞争下的行业,每日呈现给世人的除了便利、高效,也有野蛮、血腥和潜规则。也正是这些你死我活,不自由不公平不开放的“二选一”竞争,才造就了新鲜血液不断涌现、奇思妙想永不枯竭、资本力量纵横捭阖的互联网行业,也才有更多更好的产品提供给围观群众。
所以,是商业竞争,就老老实实应战,出来混就坚强点,别梨花带雨的放一段哭腔,再用蒙混不清似是而非的概念忽悠观众,公关不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