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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剑宇/文
6月25日的王志东记者招待会在6月20日预热过一次,不过“因故推迟”给发布会升温更多,王志东到京都信苑酒店的会议现场获得了明星一样的热烈掌声。现在看来,王志东从6月25日早晨9点10分到新浪网北京公司“上班”,表明上次“因故”的原因没能最终使事情冷冻下来,王志东决心不顾对方的阻挠、用一种公开的方式来展现。
王志东意见的核心就是:我不是主动辞职,事前事后也没有得到过任何解释,要利用法律手段寻求解决。解决之前他还要履行他的职责。
关键之处就在于履行什么“职责”这个微妙的地方。按照新浪网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王志东新浪网CEO的职务和董事职务都被解除。但是王志东还是北京新浪这个纯内资ICP公司的法人和控股70%的股东,理论上目前位于北京万泉庄的那个新浪网站及其服务人员是归这个ICP公司所有,所以王志东依然可以该公司大股东和法人的身份来上班。
笔者在6月8日的新浪网新领导的记者见面会上曾请问关于北京新浪公司的股份和人事可能有什么变化,得到的回答是有关工作正在进行,“新浪网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不可能对此没有任何安排,在成立这个内资公司的时候一切都安排了相应的措施。而且王志东作为这个内资公司的法人和大股东,并没有往里面投过一分钱。”新浪网一位负责人说。
这个回答可以理解为新浪网上市公司应该跟王志东有相关协议:在王志东本人有什么变化,例如离开新浪网上市公司的情况下,应该把在北京新浪公司的股权等一并移交给新浪上市公司指定的某人。
可以形象地理解王志东和新浪网的举动:新浪网上市公司、北京新浪、广告公司三位一体,原来王志东拥有一颗公章(上市公司CEO和董事职务)和一颗私章(北京新浪的法人和大股东),但是这么一个“中国特色”的安排虽然“顺理”能否“成章”如今看来是一个问题,王志东被迫交了公章,私章却不好交了。
那么王志东能否利用手上的私章重新回到CEO的职位?笔者请教香港易周律师行的芦贵平注册律师,得到的意见是“很难”:原因是解除王志东CEO和董事职务的决议是除王本人外所有董事同意的决议,王志东本人是否在场或是否签字并不影响决议的有效性。
“但是北京新浪属于纯内资公司,法律上跟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笔者问。
芦律师说:中美两国的公司法虽然有不同的地方,但是宗旨都是保护公司的利益。如果的确在成立北京新浪公司的时候,该公司的法人与上市公司签有协议,那么这个官司在哪里打都很难判上市公司输。
如果真的是一场很难打赢的官司,那怎么理解王志东的举动呢?有人猜测说“也许在过去,王志东手上有两个品牌,一是新浪网、二是他本人;现在他失去了一个,所以希望把另外一个经营好,在6月25日先来一个让人瞩目的亮相。”但是一贯来王志东向来以稳重著称,也许还有更重的绝招在后面呢!
王志东的密友老榕说“无论怎样,都不会有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整个事件最后以两败俱伤收场的可能不大。)”这也许是王志东本人最后决定公开之前,需要给大家每天都使用的那个“全球华人生活平台”的一个承诺!以避免新浪网因此而大伤元气。
文中观点并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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