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日前在宁波举行的第三届浙洽会上,就新浪原CEO王志东离职一事谈了自己看法,吴敬琏说:“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一个企业的领导人员变动各有其因。更何况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吴敬琏说:“不管从王志东自己的说法和公司其他人说法,现在都看不出王志东辞职的具体原因。王志东只是新浪的小股东,我们中国人的观点是,他是大功臣就不能退。而在 西方,大功臣隐退的事例很多。去年美国的一家大网络公司,经营状况一直非常好,却仅仅因为一个季度出现了亏损,董事会就对首席执行官说:‘你的行为已经给公司造成了麻烦,我们决定要换你。’第二天一早,这位大功臣就提出了辞职。”
吴敬琏说:“过些时候新浪公司自然会说明一切原因,我们现在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要作无谓的猜想,并把它归结为是网络的不正常情况。网络经济一定会发展,尤其是当网络技术与传统企业经营结合起来,用ICT技术改造传统业务之后,它必然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据财经时报报道,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教授魏杰认为:“王志东不是真正的CEO。真正的CEO不是总经理,也不是总裁。”
“中国的独立董事在协调人力资本(包括职业经理人和技术创新者)和货币资本(出资人资本)的关系上并不能做到‘公道’二字。中国的首席执行官享有高工资,持有股份,并没有保持独立的地位的情况,并不符合CEO的真正含义。”
“王志东是受害者,企业要想做大,人力资本应拥有企业的产权。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把人力资源视若打工仔,而没有作为资本的现象。”
正如张维迎所说,王志东的离去只不过是公司发展过程中再平常不过的事件。资本的意志与权力斗争从来都是公司内部永不落幕的戏剧。当投资人对于王志东在盈利方面缺乏想象力的不满无法排解时,他的离开是唯一的选择。
魏杰认为,如果王志东具有经营管理的能力,即人力资本,即使他不占有股份,或者没有足够的话语权,也会理所当然享有经营决策权。经营决策权实际上是CEO拍板,即首席执行官拍板,而不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不是企业的出资人,实际上是人力资本。但是对重大经营决策拍板,可以说,过去那种谁出资谁说了算的时代已经过时了。人力资本已经作为很重要的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国外的首席执行官的权利其实非常大,除了拥有总经理的权利以外,其权利中还有董事长的百分之四五十的权利。所以在CEO的产生条件下,董事会已成为小董事会。董事会不再对重大经营者决策拍板,董事会的主要功能是选择、考评和制定以CEO为中心的管理层的薪酬制度。
“如果王志东没有经营管理的能力,即使他是新浪的创始人,进一步讲,即使他拥有新浪的股份,也不能称其为CEO。”虽然有时董事会的经营决策的程序及法律规则是合理合法的,但仍然解决不了投资失误的问题。这就需要职业经理人来确定投资方向了,因而必须将经营决策的所有权力交给CEO。CEO在经营上的权利很大,企业中应有一个类似于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机构对CEO的经营决策等进行约束,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人员却恰恰大部分不应是企业中的人,更不是企业的出资人,而主要是社会上在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及各种产业方面的知名人士,显然不是出资人。”
“一个企业越做越大,成为公众公司后,创业者能否继续驾驭企业,确实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当新浪的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交战时,就只有牺牲王志东的利益。”如果要实行科学的管理机制,不改变治理结构,是不可能科学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产权一定要有约束机制和约束依据。如果实行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的《公司法》必须统统推翻。否则的话,就像新零件装在了老汽车上。如果光强调出资人的利益,那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这就走进了“穷人思考富人”的问题的误区。第一大股东不一定能当董事长,没有能力的不能进董事会。如果王志东出任新浪的CEO他应该是高水平的解决了经济利益的人,他得到的利益是需求的满足,最大的收益是自我价值的实现。
独立董事不是出资人,而是在企业中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企业充其量给一点“车马费”,但是独立董事的投票权和出资人的投票权是一样重要的。独立董事是在经济法律方面的权威人士,是人力资本。我们国家现有的企业把自己的负责人叫作CEO,但他们的企业章程在企业治理结构上没有什么变化,实际上在权利和地位上他们还是总经理,章程还是董事会决策下的总经理日常负责的那种原来的模式。
“王志东是个悲剧英雄,他做了中国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的殉葬品。”魏杰如是说。《市场报》(2001年06月18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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