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电(记者尹丹丹) 去年,中国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七部网络管理法规,在加强对网络新闻和信息传播内容管理的同时,也将该领域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记者今日从正于此间举行的“二OO一中国网络媒体运营与发展高峰论坛”上获悉,上述七部网络管理法规包括:由国家保密局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
有关专家分析说,上述法规对网络媒体(主要是民营门户网站)采取许可制,改变了以往任何网站在新闻传播领域自己想做就做的局面。
据悉,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遵守中国关于加入WTO的承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紧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大众传播领域的法规亦包括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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