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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禁“网吧”内玩电脑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21日 10:42 解放日报

  浙江省政府日前下文,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记者翻看这份文件,发现“‘网吧’不得从事电脑游戏业务”这一条款赫然在目。

  作为互联网的延伸,“网吧”这一信息服务场所在浙江省发展迅速。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网吧”经营无序的状况较为突出,对社会治安等带来不利影响。一些孩子整天沉湎于“网吧”内玩电脑游戏,为此耽误功课、精神萎靡不振甚至遭家长斥责后自杀
的事件也时有所闻。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信息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浙江省对“网吧”的经营范围、条件、审批程序以及经营者的职责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按照浙江省这份文件规定,“网吧”与中小学校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网吧”的营业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等应急设备,“网吧”不得设置包厢或者房中房;“网吧”入口处应注明“消费者不得玩电脑游戏”和“晚10时至次日早8时不接待未成年人”等字样。据称,已经开展营业的“网吧”,只要有不符合新文件规定要求的,业主必须在3个月内整改。逾期仍然不符合条件的,则由工商局等部门予以取缔。

  据浙江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解释,“网吧”的经营范围只能是为公众提供上机学习、信息查询、信息交流等信息服务。凡是与公众信息网络联网包括提供上网服务的营业性场所,统统按照“网吧”进行管理;一些非营业性的电子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则由公安机关参照“网吧”的安全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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