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NIC与3721各说公婆理 判决最迟12月下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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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 08:47 eNet硅谷动力 | |
eNet记者徐志斌 【eNews消息】“我们相信官司会赢,但官司输赢对我们并不是很重要,”9月5日中午,记者对3721公司新闻发言人舒迅进行采访。在前一天,也就是4日下午法庭审理CNNIC起诉3721“名誉侵权”一案时,舒迅因为闻讯而来的新闻记者和其他关注者过早地占据了法院旁听位置,而没能进入法庭现场。但就在法院过程中,却传出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对于这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和事后CNNIC代理律师的证实,在法庭上,3721公司代理律师拒绝回答此前3721是否做过CNNIC是“私刻公章”、“未经授权”的“非法机构”这样的表示,并认为3721网站转载的相关报道,应该由刊载言论的媒体来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非3721自身。 对于前一个问题,舒迅表示,是否构成对CNNIC的伤害、在多长时间、多大范围内,这些都应该是由CNNIC自己去证明,因为是“谁主张谁举证。”而就后者,舒迅回答说,文章链接是否构成侵权证据还需要证明,然后还涉及到文章本身是否构成侵权一说。但目前,诉讼才仅仅进行到文章链接是否构成侵权证据这一步而已。 他还举例表示,如果网民在Google中搜到有一个侵权链接,去状告Google显然是不对的。 记者也就相关问题采访了CNNIC的代理律师于国富,于国富表示,CNNIC所提交的大量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相关报道,已经构成了一个证据群,证明3721确实侵犯了CNNIC的名誉权。而后3721网站也对这些报道进行了有选择性的转载,和标题的改动,也表示了3721对些言论的再次确认,这显然和“Google”一例不同。 他还介绍说,面对法官讯问,3721方面拒绝就是否做过CNNIC是“私刻公章”、“未经授权”的“非法机构”说法做出明确答复,按照相关规定,应该被视为对3721对此的默认。 于国富也同时认为,从法庭现场审理过程来看,CNNIC应该会赢得这起诉讼。 不过,双方都同时表示,法院是否还会继续开庭审理,和何时做出判决,还无法作出准确预测。但按照诉讼过程,这起诉讼判决最迟会在12月11日之前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