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奇平:版权的麦卡锡化 评RIAA诉音乐最终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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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09:31 eNet硅谷动力 | ||||
姜奇平/文 【eNews专稿】围绕知识的利益争夺战,本周再次在美国升级。 7月16日,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称,它已经向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递交了传票,准备对数百家通过互联网非法分销歌曲的个体提出诉讼指控。 这反映了知识经济中利益矛盾的升级,从量变到质变,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是从打击软件盗版到打击音乐盗版,所涉及的“知识”,从生产扩展到消费,从产品经济扩展到体验经济,打击范围更广了;二是RIAA打击音乐盗版,从面向企业,第一次打到了最终用户头上,打击的性质发生了质变。 版权的麦卡锡化——这是指用高压政策限制个人自由——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严重动向。 知识的绞索是这样套成的 美国唱片工业协会是代表世界主要唱片公司,包括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的华纳音乐、Bertelsmann公司的BMG娱乐、EMI集团公司的EMI唱片音乐、索尼公司的索尼音乐以及维望迪环球公司的环球音乐团体等公司在内的贸易组织。 美国唱片协会(RIAA)今年6月25日宣布,如果个人用户经常使用文件交换网站下载音乐文件,唱片业界将把他作为法律诉讼对象。此前,唱片产业还没有采取直接针对个人用户的法律行为,而是采取技术加密、警告、在P2P服务上放置大量虚假文件等手段进行阻止。现在,RIAA终于开始兑现它的警告,开始收紧绞索了。 RIAA可称为它主人的一条忠诚的警犬,多年来到处咬人,已经到了见谁咬谁的地步。 RIAA最早是叫声是冲着歌星经纪人的。早在1998年10月15日,RIAA向知名艺术家的经理发出一封类似盖茨风格的著名信件,要求他们公开宣布反对互联网盗版。“我们想请你们注意一个问题,它对于整个音乐界和音乐传播方式的未来具有极端重要性”。“考虑一下这种可能性:任何人都可以把CD或只是一首歌放在电脑空间,只要点一下鼠标,就可以把它发往全世界”。 接着矛头指向了设备制造商。RIAA指控RIO侵犯了美国家用录音法案,该法案强制数字录音设备混合一种代码系统,以防止对有版权的音乐进行系统的重录。但MP3阵营认为,RIO不是一个录音设备,而只是一个播放系统。洛杉矶联邦法院驳回了RIAA的关于阻止RIO销售的诉请。 紧接着,RIAA的矛头又指向了销售商。然而1998年10月27日,一家美国法院驳回了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阻止high-street公司网上销售音乐的请求。 RIAA的不懈努力,终于见到了成效。他成功地关闭了P2P先驱Napster以及其它一些P2P网络。 最后,RIAA利用一项有利的法律,把打击目标,锁定在最终用户身上。最近的一项法庭裁决,使得通过ISP跟踪版权侵犯者更容易了,RIAA的总裁谢尔曼说,调查机构将开始跟踪数以百计的将其数字音乐收藏品提供给另的P2P用户拷贝的用户,他们将被课以重罚。 在我国MP3上传、下载面对的法律问题 RIAA此次的诉讼行为,在著作权法中,属于邻接权领域,即作品传播者的权利是否延伸到最终用户领域的问题。对于我国来说,情况如何呢? 第一,关于MP3最终用户上网浏览和下载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之(1)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从这条规定看,最终用户的欣赏、下载行为都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第二,对于将MP3格式音乐上传互联网的定性 这里边情况比较复杂,存在多种情况。可以这样认为,上传音乐是随后播放、下载的前提,它属于传播行为。总的来说,传播者与盗版的制作者应承担共同侵犯的连带责任。 这里边还有一个特殊情况,RIAA等近日对西班牙的一家音乐网站Puretunes.com提出诉讼,指责该网站非法为用户提供有版权的音乐,并寻求15万美元的赔偿。Puretunes.com网站却表示,其已经获得了代表音乐出版商和艺人的西班牙贸易联合会的许可,其在网上出售音乐的做法完全是符合西班牙版权法的。但RIAA认为Puretunes.com网站是在利用西班牙相关法律的漏洞钻空子,且它在美国有业务开展,应按美国法律处理。 在互联网上,下载音乐并无国界,但当两国法律不一致时,如何处理,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与P2P服务的支持者看法不同,谢尔曼将他们比作窃贼。谢尔曼是有道理的吗? 第一,对于谢尔曼把最终用户比作盗贼,我持反对态度。我五年前就表示过这种态度,信息网络时代的公民,不应比工业时代享受的知识共享自由更少。 我曾翻译过一群美国教授的抗议:“版权麦卡锡分子及其说客不是在想着如何提高公众对版权法的真实的尊敬,不是在想着公众利益究竟是什么。他们的战略是要在今天催逼国会通过白皮书的立法,好在明天扼住公众的咽喉。” 工业时代,“浏览借来的书,借一本杂志给朋友看,复印一篇新闻报道用于你的文章”这些都不犯法,仅仅因为“这些行为在经过数字网络进行”,就把它非法化。这就等于剥夺了公民的传统权利。更有甚的是,RIAA通过ISP跟踪、监视用户的行为,剥夺了版权法一直承认的公民隐私权,还倒退了。 第二,我认为限制最终用户的自由,在技术上不可行。 上个月一家法院裁决Grokster和Morpheus这二个P2P网络不应当被关闭,因为它们无法控制其系统上交换的内容。而P2P网站想故意做到“无法控制其系统上交换的内容”,在技术上易如反掌。 何况,一些网站已经想好了对策,像StreamCast计划发布新版Morpheus软件,将会允许使用者通过(可以隐藏使用者在线身份的)代理服务器上传和下载文件。 正如唱片加密技术不能挡住解密技术一样,RIAA真要想蛮干,无非是让这个世界多出几个黑客英雄而已。所以RIAA目前的做法,除了杀一儆百,造成威慑和恐惧,到底有多大实际意义,还得走着瞧。 第三,体验经济到了这个份上,已经变味了。 RIAA通过ISP跟踪用户,这真有点麦卡锡主义的味道了。这令我不由想起小时没票看电影,一边体验电影情节,一边恐惧别人来抓的感觉。 华纳音乐、BMG娱乐、EMI唱片音乐、索尼音乐以及维望迪环球公司的环球音乐团,你们应当在体验经济本身做文章,让用户自由快乐,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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