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之争升级 CNNIC将3721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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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 09:36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傅春荣 2003年6月11日,记者获悉CNNCI所属的法人单位中科院网络中心已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3721公司。 据CNNIC办公室主任刘志江称,3721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对CNNIC进行喋喋不休的诽谤, 两家恩怨由来已久 其实CNNIC与3721的恩怨,从3721早年决定甩开CNNIC的域名管理机构的身份,自己来做“网络实名”产品时就已经注定。 随着近几年来的多次纠纷和媒体的多方演绎,CNNIC与3721之间的矛盾也越发显得激烈。对于双方而言,闹上法庭已经是迟早的事情。在这样的前提下,周鸿的“口不遮拦”显然是直接催发了这场战争的导火索。 2003年4月14日,3721公司在成都举办推广活动时,周鸿突然对媒体宣称:CNNIC是“未经授权”、“私刻公章”的“非法机构”。此言一出业界哗然:难道成立了6年之久,一直负责CN域名等注册管理工作的CNNIC竟然是“非法”的?有记者评论说:“针对3721的网络实名和CNN IC的通用网址间的纠纷,在业内早已闹得纷纷扬扬。但此次周说CNNIC是非法单位,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成都媒体记者立刻电话询问正在广州举办《关键词网络定位服务解析协议规范》新闻发布会的CNNIC办公室主任刘志江。刘志江对周鸿祎此言的评价是:无稽之谈! 刘志江认为,周鸿祎的“语出惊人”和最近的两件事有关系:一是4月15日,CNN IC联合搜狐、网易、腾讯(QQ)、百度、爱思美等国内著名互联网厂商共同在广州发布了《关键词网 络定位服务解析协议规范》,关键词网络定位(CNNIC称通用网址,3721称网络实名)规范的发布让3721顿感孤独,CNN IC的通用网址得到了绝大部分厂商的广泛支持。周鸿祎曾经说过,“要让3721像联想一样赢得尊重”。但这一次却事与愿违。另外一件事是:CNNIC和广东互易宣布合作,成为CNNIC的注册商,而广东互易此前是3721最大的代理商,据称一度占据着3721的40%的市场份额。最大代理商的倒戈使3721备受伤害。眼看CNNIC的上升势头越来越猛,情急之下,周鸿祎开始攻击CNNIC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CNNIC表示坚决维权 据称,CNNIC的诉讼请求简单而直接:要求3721对其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CNNIC方面表示,3721公司总裁周鸿祎于4月中旬对媒体所说的话是恶意的污蔑,严重侵犯了CNNIC的名誉权,并影响了CNN IC正常工作的开展。为此,CNNIC要求3721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 在回答“CNNIC和3721到底在争什么?”的问题时,刘志江说:“3721是集管理者和服务者一身的模式。作为关键词服务商,3721与CNNIC认证的注册商是竞争关系,竞争的是服务质量和市场份额。但作为管理者,3721与CNNIC竞争的就是互联网地址资源的管理权。互联网关键词是继IP地址、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地址资源,这一点3721也承认。很显然,凡有可能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事项及活动,都已不再是任何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机构来依自己的意愿自由处分与决定的,而应被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可以说,不是CNNIC与民争利,而是3721越位夺权。” 那么,CNNIC是否是未经授权的非法机构?刘志江对记者说:“国家对CNNIC的授权是清晰的和明确的。CNNIC是1997年中科院根据原国务院信息办的文件在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的非营利管理与服务机构,行使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职责,具体承担我国互联网域名地址注册管理等工作。2002年9月,信息产业部再次明确授权CNNIC为中国国家顶级域名CN和中文域名体系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 网络实名命运多舛 CNNIC认为,周鸿祎不想参与CNNIC发起的《规范》其实是为了3721能获得更大的发展,周对于其网络实名未来的发展一直雄心勃勃。但是,恐怕他自己也知道,网络实名是一个“走钢丝”的产品,如果一切顺利,可以成功达到目的,如果稍有偏差,就会前功尽弃。所以,他特别在意对网络实名的相关“说法”。 一方面,周鸿祎在最高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面前,一再强调网络实名产品只属于域名层次上有搜索功能的应用服务“异类搜索”,这种“搜索”和属于国家名称和地址资源的域名不发生冲突。另一方面,在媒体宣传上,周鸿祎则称网络实名是“第三代的互联网访问方式”,可以“割域名尾巴”,以吸引甚至连域名都没有的用户注册网络实名。 周鸿祎的“说法”多变是可以理解的,这些说法也在它的业务方向上有所体现,网络实名一直在“名称和地址资源”以及“搜索引擎”两方面游移,但是,无论在哪个方面它都没有优势。如果说网络实名是属于“名称和地址资源”的“第三代的互联网访问方式”,但是前两代访问技术都归属信息产业部管理,并且网络实名在这方面和COM、CN域名相比没有任何竞争优势;如果说网络实名是属于“搜索引擎”的话,它和GOOGLE以及百度都没法相比。 网络实名到底是否需要国家监管?据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唐广良研究员介绍:“对于像关键词寻址这样的跟网站实现一一对应的自然语言名称,跟传统的民事权利,如商标、商号等冲突较大,而且明显涉及到公共利益,因此由政府出面加强管理是合适的”。 对于CNNIC与3721的“矛盾”,业内人士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腾讯总裁马化腾告诉记者,腾讯是CNNIC《规范》的支持者。很多事情是该谁做的问题。CNNIC是一家非营利机构,其职责是监督、规范、管理,而商业公司也应支持其监督、规范、管理。网络实名(或称通用网址)属于浏览器公用资源,任何人(公司)不应占用。百度公司创始人、总裁李彦宏也称:“参与者必须尽快明确自己的位置。” 业内人士评论说:“《规范》只是一个过程,其结局是监管者仍然去监管,公司按监管要求、规范做事情,任何一方都不能越权行事。” 不管网络实名在“钢丝”上如何摇摆不定,但3721现在显然拒绝了监管,有业内人士评价说:3721拒绝监管,其实也就是拒绝了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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