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互联网赌博案一审 4被告被判有期徒刑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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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 07:4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本报讯 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聚众赌博案,近日在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法院一审判决。沈凡、石伟等4名被告,被法院以赌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初,在广西柳州市做电脑配件生意的沈凡等人,见利用互联网聚众赌博很赚钱,便决定合伙开发利用互联网赌博的计算机软件。 沈凡等人租用了场地,并专门聘请人员研制赌博软件,通过在主服务器上操纵输赢、自由设定抽水比例,由一台主服务器连接多台终端赌博计算机同时进行赌博。 今年3月,沈凡等人先后购置10台终端赌博计算机,在江西波阳、余干、万年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先后获得非法收益12万余元。(朱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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