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滚动新闻 > 正文

韩网络大鳄MrK状告网易侵权 索赔百万美金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1日 16:02 广州日报大洋网

  大洋网讯 昨日(01.20),韩国网络大鳄MrK联合国内知名网站亿唐将网易推上法庭,状告网易“虚拟化身”侵权MrK主流产品“爱玩它”(AVATAR)。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这是入世后中国互联网业的首例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案。

  “爱玩它”一年赚8000万美元

  “爱玩它”又名“网络化身”,来自韩国,推出两年来已迅速成为韩国互联网领域最成功的在线盈利模式,去年一年已经赢得了8000万美金的广阔市场。

  “爱玩它”是指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代表使用者的动漫化人物。有了“爱玩它”,原本每个用户平板的网名就可以变身为立体生动的形象,拥有丰富的表情、华丽的服装首饰、花样繁多的道具和

宠物、温馨浪漫的背景等。

  “爱玩它”推出以来不但受到时尚男女的喜爱,也成为在线广告的新宠,受到大广告主的追捧。

  亿唐:有决心保护知识产权

  此次诉讼共同原告之一MrK公司是韩国排名第一的“爱玩它”服务供应商。

  2002年10月25日,MrK公司与亿唐公司在上海正式签订协议,授权亿唐为其“爱玩它”产品在大中华地区独家代理。亿唐于今年元月正式在其网站推出“爱玩它”服务。

  亿唐CEO唐海松认为,MrK之所以选择亿唐作为合作者,是相信亿唐不但有能力成功将“爱玩它”推向中国市场,介绍给更多的中国网民和广告主,而且有能力有决心保护该原创产品的知识产权。

  原告索赔百万美元

  在向法院提出的民事诉讼书中,韩国MrK公司及亿唐指控网易在其发布的“虚拟化身”中使用的

漫画男孩和女孩人物原型图片、表情图片和大量的漫画服饰图片以及合成后的漫画人物造型图片,与“网络化身”完全相同或基本相似。

  韩国MrK公司及亿唐请求法院判网易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100万美金(计人民币827万元)。

  网易迄今为止发布的财务报告中尚未具体公布其“虚拟化身”业务的收入。

  该案判决结果影响深远

  去年一年,互联网业界侵权官司不断,但“爱玩它”侵权案还是引起了广大网民和境内外投资者的极大关注。

  由于该案所涉及的产品是近来为数不多的网络原创产品,被普遍视为新的网络“摇钱树”,该案的判决将对整个互联网业界产生巨大影响。

  网易说法:

  “状告网易纯属炒作!”

  对于侵权案,网易方面的说法完全是另一个“版本”。

  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网易公司。网易负责新闻传讯的张小姐称,公司去年12月26号收到对方(亿唐公司)的律师函,27号就复了一封律师函,对问题一一作了答复。

  由于亿唐CEO唐海松和丁总(网易首席架构师丁磊)很熟,公司后来也多次给唐打电话,但唐均未接电话。起诉网易“纯粹是炒作”!

  张小姐指出,公司的“虚拟化身”是聘请美术工作者原创的作品,开发手续很完备,而且有支付款项的凭证。“虚拟化身”去年8月份推出后,9月份公司就做了公证以证明其版权归属。

  张小姐说,“虚拟化身”人物外形上与对方的“网络化身”有出入,比如五官上、人物比例上都有不同。而且产品的功能更强大,“虚拟化身”的人物不但可以换服装、道具,还可以更换五官、饰品。

  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无互联网版权的保护法,互联网业界的侵权官司不断。而判断侵权必须具备四个要件:首先是行为人具备侵权行为;2、存在主观过错;3、有损害结果,如经济利益受到损失;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张小姐认为,首先,原创作品要非常著名,仿冒才有经济上的意义,而公司推出“虚拟化身”时,对方的产品不具备这一特质;其次,公司是

自主研发的,主观过错无从谈起;最后,公司去年三季度才推出该产品,目前仍处于推广中,经济效益不明显。因此,不能因为产品上有相似之处,就认定公司侵权。(新快报记者强燕黄乐欣)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