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签名是否合法 文件查阅能否收费
电子政务呼唤法律护航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何磊)“要实现网上办公,必须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否则没有一个领导敢在网上审批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在今天召开的2002北京互联网发展论坛
上,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唐建国希望法律能为电子政务的发展保驾护航。
“法律保障相对滞后,已经使北京电子政务的推进受到一些制约。”唐建国说,在信息化水平位居全国第一的北京市,法律空白已经开始拖电子政务的后腿。而在今天的论坛上,国务院信息办副主任刘鹤同样把“法制建设明显的滞后”作为我国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6大问题之一提出。
人们在上网查一些政策法规时,常常发现虽然有些网站有,但想查阅要注册收费。这些本来应该公开的信息却要付费,怎么办?如果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协调,恐怕没有办法。唐建国认为法律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
唐建国经常接到许多单位的电话,问他“这个信息能不能公布出去”、“那个信息会不会泄密”,这些问题常常让他无法回答。什么样的信息内容可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什么算国家秘密,什么算商业的秘密?唐建国说,信息公开的标准不好确定,正是电子立法中让人头疼的问题之一。
据悉,目前国务院正在起草相关行政法规。国内各个省区市已经开始着手,从事相关的工作。北京市政府也于2000年底发布67号令,规定了建设电子政务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应用系统等相关活动规则。但唐建国说,这些都只是从相关侧面进行的有益探索,离真正的电子立法还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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