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山(上海)
金庸小说《笑傲江湖》中,不戒和尚给采花大盗田伯光服用了一种毒药,命他把令狐冲找来以慰女儿仪琳之相思,否则就不给解药任其毒发身死。田伯光不得不应命而去。这是武侠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一幕:某甲给某乙服用了能令其死得奇惨或生不如死的独门毒药,并许诺只要听话就给独门解药,于是某乙成了某甲的奴隶,不得不听凭某甲驱遣,叙述陷于僵 局的整个故事顿时峰回路转……一切不合情理的转折,因而变得合情合理。
武侠小说中的毒药,其药性一般不会马上发作,制毒药者能精确算定药性发作的时间,比如三天、七天、一个月、一年等,药性发作前,身体基本上全无异样,只要在预定时间之前服下解药,毒性即能彻底解除。因此某甲施毒而某乙服毒后,甲乙二人将来完全可以成为毫无芥蒂的朋友,比如不戒和尚与田伯光(已改名为“不可不戒”),后来就成了太师祖和徒孙。在武侠小说中,毒药如同定时炸弹,时间不到毫无危害,提前拆除就没有后遗症。而这种武功高手也一如安装定时炸弹的恐怖分子,先在某重要场所(现在是在你的体内)安装定时炸弹,随后向政府或公众(现在是向你本人)提出讹诈条件,不答应条件就任其爆炸。
在武侠小说家笔下,正派、邪派、半正半邪的武功高手,都会配制独门毒药,这是一奇;而每个制毒药者都能为其独门毒药配制独门解药,这就更奇。前一奇之不可能,因为不可能人人如神农第二或华佗再世;后一奇之不可能,因为“一物降一物”只是中国人的思维迷信。即便真是如此,能降甲物的乙物未必很快就能被发现,更难被同一人发现————正如证明费马大定理需要358年,而哥德巴赫猜想至今未被证明。相信真理能被证明,固是科学;把能被证明当成不须证明或已经证明,则是玄学。毒药能被解,是可能的,毒药能轻易被解,则不可能。能轻易被解就不是致命毒药,就不能令服用者言听计从。然而,在武侠江湖中,配制毒药似乎比制造原子弹还要容易,而配制解药更比配置TMD还要容易————美国人的这一超级导弹防御体系与中国人的超级网骂在符号上完全同构,则是节外生枝的另一奇。
明眼人一看便知,高度发达的现代医学,对毒药的药性发作时间也不可能控制到如此精确,毒药被解后也不可能没有后遗症。所以武侠小说家完全是想当然。不妨设想一下,假如把这种想当然的、根本不可能的“恐怖主义”行径全部取消,武侠小说还会剩下多少紧张和刺激?然而这一切想当然的、发生在古典江湖中的虚拟现实,在当代互联网上却成了完全的现实。网络时代,网上江湖颇多隔三岔五地设计出网络毒药以全球电脑陷于混乱或瘫痪为乐的“不戒和尚”,但也有同样多的及时地设计出网络解药令全球电脑安全运行为使命的“不可不戒”。
网络毒药,一如武侠毒药,但区别也并非完全没有。例如,武侠小说中的施放毒药者,谓之“侠客”;网络江湖中的施放毒药者,则谓之“黑客”。在武侠小说中,毒药一般是某甲给某乙一个人服用;而在网络江湖上,某甲可以把他设计的网络毒药传发给无数人,并利用受害者电脑的电子邮件自动传送功能在瞬间传遍全世界,令中毒者的电脑文件死得奇惨或生不如死————我相信一定会有人因他的电脑惨死而自杀。武侠小说中给大量的人服用毒药的只有魔教,如《笑傲江湖》中谓之“三尸脑神丹”。当代网络施毒者的魔焰万丈,早已为不戒和尚所望尘莫及,而与魔教可有一比。
网络毒药一如武侠毒药,其毒性一般不会马上发作,设计网络毒药者能精确算定药性发作的时间,每周的星期几(比如“黑色星期五”)、每月的哪一天————但不会是每年的某一天,因为网络时代的人没有这么好的耐心。网络毒药的药性发作前,电脑基本上全无异样,只要在预定时间之前安装网络解药,网络毒药就能被拒之门外,或收取邮件的同时彻底解除毒性。网络毒药同样一如定时炸弹,时间不到毫无危害,提前拆除就没有后遗症。但网络时代的电脑使用者一定会有这样的疑问:古代施放毒药的武功高手和现代安装定时炸弹的恐怖分子,都有于己有利的明确目的,但现代网络毒药的设计者和最初传播者,却为何没有于己有利的明确目的呢?目前大家接受而不加深思的答案是:这些失去信仰、富极无聊的电脑高手吃饱饭没事干,浪费其聪明才智来干这种费时费力却损人不利己的勾当,仅仅是为了满足其智力上的自傲和人格上的自大。也就是说,除了“性本恶”论,别无更高明的解释。我虽然也倾向于赞成“性本恶”论,但对如此简单的解释还是难以接受。
在网络江湖中,任何正派、邪派、半正半邪的电脑高手,都能设计网络毒药,这是一奇;但全球众多的网络高手却能在极短时间内立刻设计出该网络毒药的网络解药,这就更奇。在“毒药—解药”的制造者问题上,乍一看,容易认为网络江湖不同于武侠江湖,然而世事之愈出愈奇在于:也许躲在暗中设计网络病毒的人,正是站在明处兜售网络解药的人。众所周知,棺材铺老板对有人丧命总是心中窃喜,然而没人开棺材铺,人照样要死,因此棺材铺老板无须为了明天生意兴旺而今晚去杀人;但没有网络毒药,网络解药就卖不出去,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推销网络解药者就很有必要为了明天生意兴旺而今晚把网络毒药传上网,并使其具有自动广泛扩散的功能。时不时的设计一些旧的网络解药无法对付的最新网络毒药,确实不失为网络解药的最佳推销广告。
如果有人认为,以上这些查无实据的“猜测”,也属于想当然,甚至有流于“诛心”之嫌,我倒要请教:你能够相信“黑客”会损人不利己,为什么却不能相信“白客”会损人以利己?
因此,网络江湖与武侠江湖最后的区别或许是:在古典武侠江湖中,不戒和尚与不可不戒确实毫不相关,但在现代网络江湖中,不戒和尚与不可不戒很可能一身兼二任。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实在是非常令人沮丧的,即这一现代故事最终还是符合“阳光底下无新事”的古老箴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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