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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王永、杨青报道:作为京城的老牌网络服务公司,瀛海威昨天又爆出重大新闻。瀛海威公司的员工因为不满公司“协议离职和相应补偿”一事,纷纷向媒体投诉,希望公司能给员工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而这一事件的起因是8月28日瀛海威总裁韩旭发给所有员工一封公开信。在公开信上,总裁韩旭说,瀛海威公司目前面对的局面是庞大的人员开支,巨额的电信资费,昂贵的办公 环境以及微薄的业务收入,因此生存发展到了一个非常时期。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员工说,在9月4日,瀛海威对尚未签合同(包括超过3个月试用期)的员工全部通知终止试用关系,并劝说其签署离职证明书,没有任何赔偿。
而对于留任的员工,瀛海威提出实施“目标责任”和“全员竞岗”的管理体系。留下的人要签一个为期4个月的合同,在这期间完成“收支平衡”的目标后才能获得全额工资,第四个月考核,不合格也就是没完成任务,按签的新协议算自动辞职,公司不付给任何赔偿。
对于瀛海威的员工来说,并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一位员工直言不讳地说,公司这样做其实就是让员工来承担原来该由管理层承担的事,让员工分担所有的指标、费用(房租、水电、电信资源)。另据了解,瀛海威市场部原有70余人,在经历裁员后,目前市场部的员工仅剩33人。
瀛海威负责运营的COO冷学军介绍,公司现阶段正处于发展期,对员工的需求远远大于裁员的需求,人员流动是正常的,尤其是行政部门和销售部门。尽管现有行政部人员由原来20多人缩减为11人,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对此,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的方莉梅律师认为,网络公司如今发生很多合并、兼并、裁员的风波,在这个时候,网络公司和网络公司的员工都应该合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自己权益的有效维护。根据我国的有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如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劳动者也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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