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海波、洪启旺报道:法律瓶颈已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关口。在昨今两天召开的广东省电子商务立法论坛上,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官员、法学专家们普遍认为,作为信息产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广东,有条件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先行一步。
广东与北京、上海并列为全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的三个地区。广州的B2C(企业对消费者)、B2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形成了华南电子商务中心,并辐射华南五省。20 00年6月建立的广州电子商务门户网,现已拥有B2C网站193个。位于广州黄花岗信息园的世界建筑建材总网,是全国建材行业最大的电子商务网站,有1.2万家企业网站;南海金沙镇的华南五金交易网的年交易额达3.6亿元,南海的一家电池厂商,90%的业务来源于网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广东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与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相比,立法的滞后阻碍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厅长徐志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将其归纳为四大方面:一是企业信用度。由于网上交易是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双方不见面,消费者对商家、企业对企业都存在较大疑虑,出现了商家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网络欺骗的事情,如何建立健全的信用制度,使人们更放心地进行网上交易?
二是身份认证。电子商务要求参与交易的双方能确认对方的身份,这就需要交易双方要从一个大家都信任的第三方机构(电子商务认证中心)获得自己的数字签名,广东已建立多个电子商务认证中心,但还没从法律上保证数字签名的有效性,一旦发生纠纷,数字签名不能作为法律凭证。
三是信息安全。电子交易中大量的经济信息、资金流都通过网络进行,一旦泄露就会造成巨大损失,如何从法律上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遇到损失如何赔偿?
四是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取证。电子数据与传统书面数据相比,可更改、易消失、易伪造,还容易受物理损害,如何使电子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徐志彪说,广东的电子商务立法将主要解决以上这四大问题,立法着眼于保护平等竞争、保护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据悉,广东省人大、省府法制办都把电子商务立法列为今年争取完成的一号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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