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违规网络小额贷易滋生风险 治理要打组合拳

人民日报:违规网络小额贷易滋生风险 治理要打组合拳
2017年11月23日 04:45 新浪综合

  满足公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但不规范操作导致风险集聚

  网络小额贷 监管不懈怠(经济聚焦)

  本报记者 王 观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七 木绘(人民视觉)七 木绘(人民视觉)

  21日晚间,一份《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引发了广泛议论。该通知称,“近年来,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自即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网络小额贷款是什么?网络小额贷款的发展状况如何?存在着哪些问题?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违规网络小贷,容易滋生金融风险

  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其中,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此前央行发布的《2017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10家,贷款余额9704亿元。而作为小额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小额贷款近年来发展迅速,并且在缓解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发展迅速,随着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贷公司不断涌现,一些乱象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网络小贷业务范围尚不明确的情况下,网络小贷牌照被部分平台用来‘挂羊头卖狗肉’,存在‘牌照套利’现象。”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说。

  何飞解释,首先,当前各省市批设网络小贷牌照所遵循的标准不一,不同省市的准入门槛有高有低,对统一监管造成困扰。其次,网络小贷公司的跨省经营特征与地方金融办属地监管特性不一致。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网络小贷公司必须遵守现有小贷公司监管规定,充分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在此背景下,《指导意见》的初衷是希望小贷公司利用互联网手段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务当地小微实体。然而,实际中,拥有网络小贷牌照的部分公司跨省市开展小贷业务,同时存在变相收费、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剧市场波动。异地监管在操作性、及时性上的不到位,也导致跨省经营的网络小贷乱象频生、风险集聚。

  规范网络小贷牌照,利于实施穿透式监管

  以现在讨论较多的现金贷为例,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处于快速增长中的现金贷,其实存在着较大风险隐患。

  一方面,现金贷借款门槛较低,加上平台夸大的宣传和诱导,低收入、低学历、金融知识匮乏的弱势群体或年轻群体容易盲目借贷,从而形成大量的次级贷款。现金贷平台之间缺乏共享机制,无法防止多头借贷。对于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的借款人来说,一旦出现逾期无力偿还,很可能不断地从其他平台借款还上之前的贷款,陷入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现金贷利率畸高且不透明,在隐性突破法律红线的同时,加重借款人负担。现金贷平台的费用一般分为利息和手续费两部分,如果将所有费用折算成利息,利率十分惊人。为了规避法律,一些平台往往以信息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有意隐瞒超高利率。同时,一些现金贷平台将野蛮催收作为其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可能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

  “无论是看资金条件、风控条件,还是从人员配备、管理能力来说,很多依靠互联网开展小贷业务的现金贷平台,都不具备金融从业能力,其无节制扩张的乱象对市场危害巨大。”何飞说。

  也正因为如此,何飞认为,对网络小贷牌照的强化监管,不仅有利于监管主体统一、经营牌照统一、从业主体统一,也有利于监管主体对经营牌照及从业主体实施穿透式监管。未来,统一牌照性质及从业主体资质将成为监管层实施统一监管的重要手段。

  要打出治理“组合拳”,也要丰富新产品、新场景

  “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操作简单、借款快捷,网络小额贷款对于那些没有可抵押物,收入又较低,容易被银行‘忽视’的人来说是好事啊!”不少人认为,现金贷这类产品的出现恰好帮助他们渡过了短期资金困难。不可否认,从某些方面上说,网络小额贷款的存在确有其积极意义。

  董希淼认为,今后,对于经营相对规范的现金贷平台,要采取“同一业务,同一监管”原则,实施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提供价格合理、信息透明的借贷产品。同时,加强对小贷公司、网络小贷的管理和约束,加大对各类现金贷平台的清理、整顿和引导,继续实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对于经营失序、管理混乱的现金贷平台,未能按照规定通过备案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退出。

  金融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合作,打出治理的“组合拳”。对诱骗诈骗、违规放贷、非法催债的,由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网络借贷的高压态势,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除了加强监管,消费者的需求也不能忽视。“正规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应面向低收入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新产品,如提供额度可控、价格适中的信用卡、消费贷款、创业贷款等,帮助这些长尾客户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董希淼认为,未来,正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丰富消费金融的应用场景,适当降低客户准入门槛,增强产品的便捷性和可获得性。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加强对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管是金融严监管的第一步,监管部门未来会进行深入检查和整改,包括对已经持牌但并无真正经营实体或不规范经营的公司,可能会要求整改、关停,甚至取消牌照。

  “对于已经持牌的网贷公司来说,短期来看,暂时关闭后来者进场的大门是利好的。”重庆小雨点网贷平台总裁林坚诺说,“我们期待进一步的监管措施落地,整顿行业发展秩序,一个更公平、更高效、更统一的监管环境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23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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