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借款、增持承诺频落空 深交所发函追问乐视网

2017年09月14日 06:23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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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娟娟

  尽管贾跃亭远走国外,但围绕他和乐视网(300104.SZ)的违规质疑远未停止。

  9月12日,深交所向乐视网发下问询函,要求乐视网就贾跃亭曾对上市公司许下的“借款、“增持”承诺落空事宜做出回答。

  深交所称,据乐视网2015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专项披露的公告》、2015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贾跃亭承诺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借予上市公司使用,自收到上市公司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贾跃亭将还款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增持乐视网股份。但乐视网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已向贾跃亭归还全部借款。

  深交所要求乐视网逐笔说明公司向贾跃亭还款的时间、金额、还款原因,以及贾跃亭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并说明理由。并要求乐视网于9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第一财经此前报道,2014年以来,贾跃芳、贾跃亭姐弟以“向上市公司借款”、“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等为理由进行减持,累计套现约140亿元。但截至目前,减持曾许下的借款承诺、增持承诺均落空,这是否构成信披违规尚未可知。

  2015年5月,乐视网公布贾跃亭的减持计划:贾跃亭计划半年内减持不超过乐视网总股本8%的股份,约1.48亿股。减持前,贾跃亭持有乐视网8.3亿股,占全部股本的44.85%。

  随后6月,贾跃亭启动第一次减持,于当月1日~3日累计减持约25亿元,持股比例从44.85%降至42.3%。四个月后,贾跃亭再度减持,2015年10月贾跃亭向鑫根基金转让1亿股,转让金额32亿元。至此,贾跃亭上述减持计划在半年内即完成。

  贾跃亭的第三次套现,发生在2017年的1月13日。乐视网披露,乐视致新、乐视影业、乐视网在内的三个主体,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获得来自融创中国旗下嘉睿汇鑫、乐视关联方乐然投资以及华夏人寿合计资金超过168亿元。其中,约150亿来自嘉睿汇鑫。在这之中,贾跃亭将其持有的乐视网1.7亿股转让予融创中国,套现金额60.41亿元。

  仅仅依靠出售乐视网股权,贾跃亭个人即套现117.41亿元。此外,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其姐姐贾跃芳分别于2014年1月、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累计减持套现约22亿元。

  再回头看,2015年7月,面对减持所引发的激烈争辩,贾跃亭曾这样回答:“在全世界没有一个公司的创始人,把自己的股票卖出去上百亿,长期五年免息借给上市公司。”

  “最重要的是,你要判断减持是为了什么。”彼时,贾跃亭接受媒体公开采访时曾称,如果大股东减持是为了享乐,那当然可以看做利空,甚至是公司经营可能出了问题,但他的减持是继续投入公司,为了乐视的经营和创新。“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贾跃亭这样认为。

  此外,贾跃亭及贾跃芳的数次减持,原本皆伴随有借款或增持承诺,但贾氏姐弟并未严格履行。从过往的公告来看,乐视网仅于2015年6月23日与贾跃亭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贾跃亭承诺向上市公司提供不少于25亿元借款,借款期限将不低于10年(120个月),且免收利息。

  按照深交所对创业板信披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详细披露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所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证监会信披规则中亦有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履行完毕的,以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由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做出的承诺事项,包括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大股东做出的承诺可被看做一种与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的“承诺”,大股东若失信,理论上上市公司以及股东可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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