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听节目须先审后播

2017年07月01日 02:52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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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30日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应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

  通则所称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其它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通则指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审核员审核节目时应完整审看包括片头片尾在内的全部内容,不得快进和遗漏,每部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应由不少于三人的审核员审核。

  [要 点]

  审核员审核节目:应审看全部内容,不得快进和遗漏,每部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应由不少于三人的审核员审核。

  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坚决反对天价追星、无聊游戏、奢华盛宴等不良风气,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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