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背后隐现密码共享灰色利益链 共享群俩月收入800元

2017年03月08日 09:59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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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密码共享群截图。资料图ofo密码共享群截图。资料图

  ofo背后隐现密码共享灰色利益链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平影影 来源:法治周末

  遍布在城市各个角落的ofo共享单车,因其醒目的黄色车身,而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小黄车”。想骑小黄车,需要用户在手机客户端中输入车牌号,得到数字密码后,拨动机械锁盘开锁,之后就能以1小时1元钱,单次使用2元封顶的价格随意骑行。

  然而小黄车的机械锁却有个致命的缺陷,只要你记得某一辆车的密码,就能直接开锁,免费骑行。

  随着ofo投放车辆的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盯上了小黄车的缺陷,他们不仅在网上共享车牌号和密码,企图免费用车,还将这些共享数据开发成共享平台、APP,甚至利用此来牟利。

  机械锁致密码被收录成数据库

  法治周末记者随手在网上搜索“ofo共享密码”,立马出现了“ofo小黄车密码共享平台”“ofo密码共享”“ofo密码分享平台”等数十个结果。

  打开排名第一的“ofo小黄车密码共享平台”,只见在最显眼的位置只有三行文字,分别是“车牌号”“免费获取密码”“密码共享QQ群×××××”,用户只要输入车牌号,点击“免费获取密码”,就能获得密码。

  下方则是用户评论区,截至记者发稿,已经有485人参与,231条评论。其中大部分评论都是用户上传的车牌号与对应的密码,还有部分评论则是个人打出“代开ofo”的小广告。

  那么这个所谓的“ofo小黄车密码共享平台”是否真能共享密码呢?其所包括的范围又有多大呢?

  带着种种疑问,法治周末记者于3月1日在北京市的望京、中关村(9.800, -0.13, -1.31%)、国贸等地进行实验,结果却发现,在该平台输入三十多辆小黄车的车牌号,每一次的搜索结果都显示“暂未收录该车密码”。

  三十多辆车却没有搜索出一辆车的密码。到底是因为记者实验的数量太少,还是该平台将“共享密码”作为噱头来赚取关注?该平台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共享密码”资源呢?

  正当记者一头雾水之时,突然发现,搜索结果页面还能自由上传密码。

  记者随即输入两个车牌号,搜索密码无果。但记者在对话框中随便填写了两组数字作为密码,提交后,再次搜索这两个车牌号时,结果均显示有密码,且两组密码即为记者随意上传的数字。

  该结果证明,平台确实有上传密码、共享密码、搜索密码的功能,只不过其收录的密码资源十分有限,不能保证每一辆车都能搜出密码。

  此外,记者还体验了“ofo密码共享”“ofo密码分享平台”等平台,结果发现这些平台都有搜索密码、上传密码的功能,除此之外,各平台之间的差别并不大。

  例如在“ofo密码共享”平台上,还直接列着十几辆ofo共享单车的车牌号和对应的密码,法治周末记者使用自己的ofo APP对其列出的前五组密码进行验证,发现除了第二组密码错了一个数字外,其他密码全都正确。

  “目前大部分ofo小黄车都是机械锁,每辆车的密码都是固定不变的,一个车牌号对应一组密码,如果能记住密码,下次遇到同一辆车,就能直接开锁,免费使用。现在网上的一些ofo密码共享平台就是利用了这个漏洞,它们实际上就是车牌号和密码形成的数据库。”多位技术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些平台不过是在数据库上加入了简单的搜索、上传功能,如此一来,用户就可以免费搜索密码,同时也能随时随地上传密码,扩大其数据库。

  灰色利益链下建共享群俩月收入800元

  但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却发现“密码共享平台”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一条灰色利益链渐渐浮现。

  最初试验的“密码共享平台”,虽然无法确保每次搜索密码都有结果,但整个过程都是免费的,平台并没有与任何宣传、销售捆绑。但之后当记者深入寻找、体验类似资源时,却发现部分个人或企业已将其当成牟利的工具。

  如在一些关于ofo密码共享的平台或贴吧内,有不少网友附上自己的QQ号码,并打出了“5元代注册账号永久开ofo小黄车”“3元教开锁”等小广告,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这些网友中,不乏通过组建“共享密码”QQ群来盈利之人。

  如记者通过某共享平台添加了一位号称能“代开锁”的网友,之后对方推荐记者添加“成都ofo单车密码共享群”,截至发稿该群已经有394人。群内不停有成员报出车牌号求开锁,群主或管理员则很快在群中贴出密码,除此之外,群内并无其他交流。

  据该群公告显示,群内每人每天可向群主或管理员要求最多两次免费开锁服务,超出次数后要向管理员付费解锁(0.3元至0.5元1次),或者私聊群主购买开锁教程。

  法治周末记者以购买开锁教程为由咨询了该群群主,对方表示所谓的开锁教程其实是一个软件,售价25元,买家登录后能开所有的小黄车,并且终身免费。对于该软件中密码的来源以及终身免费的原因,对方避而不谈。

  也有一些“共享密码”QQ群为付费群,想加入其中,需先通过QQ钱包向群主支付一定的费用,数额从0.2元到2元不等。

  其中一个名为“ofo小黄车密码共享②”的QQ群,网友需支付2元钱才能入群,该群创建于2017年1月1日,截至记者发稿,该群成员为393人,也就是说群主通过创建该群,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已经收入近8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群的“共享平台”即为上文中的“ofo小黄车密码共享平台”,免费的平台却成为群主的赚钱工具。

  法治周末记者还发现,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也打着“ofo密码共享”的旗号来吸引关注,并借机宣传平台产品。如一个名为“独霸网贷”的大学生分期贷款平台,就在其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ofo共享密码平台,并表示网友只要关注其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就会将网友拉入ofo共享单车群,其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则不失时机地推送平台的各类产品宣传。

  “这里有骗子专门骗钱的,也有利用密码共享平台赚小钱的,还有企业蹭热度宣传的,根本就没有能开所有锁还终身免费的平台或者软件,最多就是网友分享的一些密码资源;或者是一些网友注册了学生账号,帮别人开锁赚点差价。”一位曾混迹于各密码共享QQ群的网友李义(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多数加入密码共享群的网友,并没有占到什么大便宜,一不小心还会上当受骗,“真没必要”。

  ofo称漏洞非刻意

  发现共享平台会报警

  网友的密码共享行为,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ofo公司,此前曾有一组未经官方证实的数据显示,通过网上这种“密码共享”资源打开的小黄车,每天能达4万辆,这也就意味着每天ofo公司至少因此少收入2万元。

  这组数据到底是否准确?ofo公司对网络上的密码共享情况又是否知情?带着一系列问题,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ofo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对方表示,通过密码共享资源免费骑行的情况虽然存在,但只是极少数。

  “绝大部分用户对ofo共享单车是比较欢迎的,因为它满足了普通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我们将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减少不文明用车带来的影响。”该负责人表示。

  但该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公司发现网上的密码共享平台或者个人后,会采取报警措施,之前已经报过警,未来对这种情况也会持续关注。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目前,网上一些ofo密码共享的APP下载网址、微信公众号文章等确实已经无法打开。

  但业内人士认为,网上各类共享密码的行为,甚至是利用共享密码资源牟利的行为,罪魁祸首是ofo的机械锁。

  只要记住密码,就能免费开锁,对这个漏洞ofo公司并非不知情。

  今年1月16日,共享单车ofo对外正式发布其自主研发的第一代智能锁,每次用户开锁时将设定随机密码,智能锁中内置定位器,同时,ofo方面表示,该智能锁可待机两年无需充电。

  但根据ofo提供的数据,在推出智能锁单车之前,其已投放的单车超过80万辆,因此机械锁的问题一时半会儿难以得到解决。

  不过,此前i黑马曾报道称,ofo的一位投资人表示这些漏洞可能是有意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传播”。记者就上述说法向ofo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指出是报道不真实,公司不会刻意设计漏洞。

  盗窃还是违约

  法律专家存争议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无论是用户记住ofo密码从而免费骑车,还是将密码上传共享,亦或是从密码共享平台上搜索密码,都不能认为是盗窃行为。

  “因为它最终的目的是免费骑车,对ofo来说,用户骑行1小时收费1元钱,单次收费2元封顶,涉及的金额比较小,最多能认为是盗用行为,不是刑事犯罪的问题,而是治安管理的问题。”阮齐林说。

  但他表示,对那些靠密码共享资源牟利的个人或商家来说,如果所涉金额较大,就有可能涉嫌盗窃,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但在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看来,要想分析密码共享平台所涉及人员的法律问题,需要先厘清ofo公司和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ofo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小黄车投入市场,用户付费使用,这种模式其实就是租赁,或者更贴切一点,叫分时租赁。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用户和公司就是合同关系,用户开锁那一刻,双方的合同关系就建立了。”刘德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用户是破解密码、还是通过网上的密码共享平台得到密码,最终的结果是用户不付钱就骑车,这种情况从合同法上的角度来讲,就是用户违约。

  刘德良认为,这种情况与用户为小黄车私自上锁是一样的,其行为的目的不是要非法占有小黄车,而是免费使用,因此不能认为是盗窃行为,而是违约行为。

  “同理,那些利用密码共享平台牟利的个人或商家,其行为是在帮助别人违约,从法律上来讲,这种情形应被认为是第三人侵害债权。”刘德良表示,这些人或商家明知道用户和租赁公司达成合约,却提供密码给用户,让用户免费用车,此举侵害了个人和商家的债权关系。

  刘德良认为,ofo作为租赁公司,无论是从民法上,还是从侵权责任法上来讲,都应该获得相应赔偿,公司可以要求违约用户去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侵权人去承担责任。

  但刘德良坦承,利用密码共享平台牟利的行为具有危害性,只不过目前刑法中,对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侵权人并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未来需要在刑法上作出相应调整,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进行规制,严重者构成犯罪。

  而阮齐林认为,对于共享单车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最重要的是从舆论层面进行呼吁,以提高用户对相关问题的重视,同时改正自己的不文明行为。

  刘德良则认为,除了依靠舆论,还应该通过法律建设、提升技术防范措施、建立诚信档案、完善信用体系,多管齐下解决问题。

标签: ofo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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