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葛优躺”被索赔是普法课

2016年12月09日 01:21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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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演员葛优半躺在沙发中的图片一度爆红网络。最近,因发现某旅行网在其官方微博中也使用了“葛优躺”及多副肖像图片,葛优将该网站所属的北京某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40余万元。葛优认为,该公司擅自加工使用其肖像照片做广告,极易使网友及消费者认为葛优就是其广告代言人,或与其有着某种合作,会招致外界很多误解,肖像权也被侵犯。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12月8日《京华时报》)

  像“葛优躺”遇到的侵权行为并不鲜见。尤其在表情包泛滥的当下,好些名人明星都被制作过表情包,甚至被用作商业性质的宣传推广,似乎很少考虑过侵权风险。比如傅园慧的夸张可爱表情迅速走红网络后,一些机敏的网络商家嗅出商机,纷纷用那组表情制作各类产品,在电商平台销售。希望“葛优躺”官司,能给他们好好上一堂带有警示意义的普法课。

  当然,我们也希望珍视肖像权的葛优,能给肖像权被侵权的其他名人明星带来示范,带动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培育一个尊重肖像权以及其他权益的环境。像“平民影帝”葛优,演戏与做人可以平民,对于自己的法律权益却从不含糊——在2013年,他就对滥用自己肖像的行为提起过诉讼并胜诉。维护肖像权不只是名人的事情,即便普通人的肖像权也可能受损,如果没有一个尊重肖像权的大环境,即使是普通人不小心成了网红,也可能被拿来用于商业用途。

  有人或者要问:那还能否用名人表情包发微信?若只是自娱自乐,而非用于商业诉求,一般是不会构成侵权的。不过有律师提醒,利用照片处理软件故意扭曲、恶意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出于保护公民肖像权和人格尊严的考虑,通常会被认定为侵害肖像权,也可能面临侵权诉讼。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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