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官微致歉刘翔 称存在侵权行为

2016年08月29日 20:3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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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截图来源:“滴滴出行”官方微博

  中新网8月29日电 “滴滴出行”今日晚间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滴滴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文章未经刘翔同意,使用刘翔赛场上的照片用于品牌宣传推广,给刘翔本人造成诸多误解,“滴滴出行”对于此次侵权行为表示歉意。

  据介绍,2015年4月,在“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内容为“#刘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栏!每一段结束,都是另一个开始,加油!”的配图微博。微博内容先是介绍刘翔赛跑成绩,之后转而介绍“滴滴出行”软件,并使用了六幅刘翔肖像作为配图。刘翔因此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运营公司)诉至法院。

  “滴滴出行”表示,已在第一时间删除了含有刘翔肖像的所有侵权链接,对于此次侵权行为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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