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涉黄案庭审实录:非影视剧本 请严肃阅读(14)

2016年01月08日 19:07 新浪科技 微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快播相关的技术问题以及服务器举证问题进行了多番对话,由于存在多处争议,庭审时间一度拖延至当日晚间。

  2630533 ·[公诉人]:下面向法庭出示书证调取证据清单,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2014年11月21日向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出具。证明将要出示的一系列书证的来源。1、工作说明。证实2013年11月18日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执法二队在著作权行政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侵犯著作权违法活动,依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四台服务器IP进行了登记保存强制措施,并将四台服务器送市版权局实施著作权鉴定。2、一并出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物品清单。证明:该清单所记录2013年11月18日执法网络服务器情况与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决定书一致。3、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证明:2013年11月18日15时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对北京市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根据北京市版权局转办案线索,对该公司网络服务器进行检查。发现四台服务器涉嫌被用于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现场对涉嫌的四台服务器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送北京市版权局进行鉴定。4、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询问笔录。证明:经询问得知,北京某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8日当天被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执法人员发现的四台服务器IP使用方人是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某技术有限公司与快播公司拟有战略合作合同,由某公司提供4台服务器,由快播公司提供内容数据,2013年8月份,4台服务器开始启用。某公司并不知晓服务器的内容,也没有权限查看。当时是快播公司主动联系某公司,要求使用该公司服务器利用该公司的网络资源。将服务器中的资源向网内用户传播。对方联系人是侯某。服务器内容的维护由快播公司负责,某公司只是从硬件上简单维护。5、著作权鉴定申请书。证明:2013年11月18日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向是版权局出具申请书,内容为2013年11月18日15时02分,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执法二队在著作权行政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从事侵犯著作权违法活动,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证据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的强制措施。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涉案网络服务器等证据交版权局实施著作权鉴定。6、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鉴定告知书。证明:2013年11月18日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就北京网某技术有限公司于当日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送北京市版权局进行鉴定一事告知了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并告知鉴定期间不计入强制措施期限。7、另出示北京市版权局工作说明一份。证明:2015年1月27日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出具工作说明证实2013年11月18日该局接到海淀区文化委员会著作权鉴定申请,要求对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涉案证据四台网络服务器进行鉴定。后北京市版权局因工作设计计算机及网路视频专业技术问题,该局于当日委托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19:27:36]

  2630534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有何意见?

  [快播公司]:没有。

  [王某]:没有

  [吴某]:没有。

  [张某]:没有。

  [张某辩护人]:程序上存在问题。一是案件涉案证据合法性存疑,保存、鉴定时间和被告人被捕时间相差很多。海淀文委的行政立案手续缺少,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合法性,立案手续缺失。二是鉴定内容缺失鉴定针对著作权,但是著作权的鉴定并没有。三是当事人缺少。文化市场鉴定告知书,说明数据维护归快播,当事人是快播,行政执法并没有将快播列为当事人。四是侦查过程缺失。海淀文委如何侦查得知这四台服务器里有淫秽物品。行政决定书并没有将快播公司列为当事人,也没有告知权利义务。查获后如何保管也没有证实。有没有偷换的可能。五是法律手续不合法检查记录单,法律手续依旧不合法。由于行政案件的程序不合法,认为这些行政案件的证据不能用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查封告知书的送达日期说明查获日期是下午四点钟。工作说明中委托手续合法性存疑。

  [吴某辩护人]:手续涉嫌事后补正,不合法,甚至伪造。

  [快播公司辩护人]:保管、查封、鉴定程序都是后补,程序不合法。无法证实服务器的文件来源快播。 [19:38:47]

  2630535 ·[审判长]:公诉人有何补充?

  [公诉人]:程序是合法的。执法权经过行政主管批准可以执法。手续完备。行政机关的程序瑕疵,在侦查机关的合法转换,就可以认定作为定案证据。随后公诉人会出示证据证明。 [19:40:39]

  2630536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19:41:52]

  2630537 ·[公诉人]:接下来出示一组证明服务器移转的证据。1、下面继续向法庭出示的调取证据清单,该份调取证据清单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2014年4月11日向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出具。证明:2014年4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从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将从北京市某技术有限公司查扣的四台服务器进行调取。2、一并出示书证接受证据清单,该份证据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于2014年4月10日向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出具。证明:2014年4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从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接受从北京市某技术有限公司查扣的四台服务器。3、下面向法庭出示北京市版权局工作说明。证明:2015年1月16日北京市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出具工作说明证实2013年11月18日,该局接到海淀区文化委员会著作权鉴定申请,要求对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涉案证据四台网络服务器进行鉴定。2014年4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该四台网络服务器系刑事案件涉案物证为由,向市版局调取该物证,并提出因案件重大、情况紧急,请求先行办理涉案物品交接手续并当场提取四台网路服务器,调取物证的相关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版权局配合公安机关将四台服务器进行移交,且称在上述四台服务器由北京市版权局保管期间,该局未对该四台服务器进行过任何数据的增加、删除或修改操作。4、下面出示海淀分局出具的工作说明。证明:海淀分局对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的时间早于调取证据材料清单的时间的问题作出了解释。5、下面出示海淀分局田村派出所工作说明。证明:田村派出所出具工作说明证实该局2014年4月10日民警从北京市版权局调取了北京市某技术有限公司的四台涉案服务器,并于当日将移交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进行鉴定,在此期间未对该四台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上述一组证据证明涉案服务器移转给公安机关的过程。 [20:05:21]

  2630538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无异议?

  [快播公司]:没有。

  [王某]:没有

  [吴某]:没有。

  [张某]:没有。

  [牛某]:没有。

  [吴某辩护人]:工作说明真实性存疑。

  [张某辩护人]:调取清单有两份,请公诉人解释一下?

  [公诉人]:调取和接受,两份清单。

  [张某辩护人]:证据交付田村派出所,移交人员和接受人员不一致。

  [公诉人]:这是治安支队和田村派出所的联合办案。 [20:16:59]

  2630539 ·[审判长]:这里存在两份移交清单,是这个意思吗?

  [张某辩护人]:交接清单也存在后期制作的疑问。调取证据的手续也可能是后期制作。

  [审判长]:公诉人的意见?

  [公诉人]:辩护人质疑的是哪一份证据?

  [张某辩护人]:调取证据通知书和清单。

  [审判长]:出示一下有异议证据。

  [公诉人]:工作说明是事后制作,公安机关出具说明是合法的。

  [审判长]:当时调取的是原件还是事后补正,存在年份改动痕迹,公诉人有何意见?

  [公诉人]:这份文件的涂改是证据的瑕疵。

  [审判长]:有没有证据来证明瑕疵的合理性?

  [张某辩护人]:主观臆断不存在。

  [审判长]:原有移交清单,和卷里的移交清单不一致。我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提取的原有移交清单和目前卷里的清单,查的内容一致,但是人员不一致。

  [公诉人]:两份证据时间一致,也核实过,是海淀分局治安支队和田村派出所共同执法。最后出具的完整清单,是田村派出所出具的。送检也是田村派出所。 [20:18:39]

  2630540 ·[审判长]:按照公诉人的说法就是盖章的这份是完整的合法的。

  [公诉人]:是的。存在瑕疵的日期手续,公诉方也没有作为定案证据出示。

  [张某辩护人]:程序的瑕疵我认为还是存在。

  [王某]:鉴定是无效的。文件可以改动的。

  [快播公司辩护人]:还原事实真相,不应采信有瑕疵证据。 [20:18:45]

  2630541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20:22:36]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原创策划

新闻晚报

Uber被曝侵犯隐私遭罚

Uber被曝侵犯隐私遭罚

有消息曝出,Uber员工使用了一款内部应用,追踪到了一名使用过Uber的乘客。 [详细]

专题报道

去哪儿网遭航空公司封杀

去哪儿网遭航空公司封杀

去哪儿网遭南航、海航、国航等多家航空公司集体“发难”,后有几家陆续加入,称暂停合作。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