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重组“夭折”分众传媒借壳回归终止

2015年08月31日18:12   新浪科技 微博    收藏本文     

 

  新浪科技讯 8月31日晚间消息,分众传媒拟借壳的宏达新材公告称,由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德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重组进程暂停,分众传媒决定行使其终止权,各方已签署《终止协议》,将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此次借壳失败后,分众传媒或将转投战略新兴板。

  至此,分众传媒借壳宏达新材回归A股的计划宣告失败。而此前,有报道称,分众传媒CEO江南春曾亲赴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世安会谈,深入详细地探讨了分众传媒在主板和战略新兴板上市的可能性。而一位分众传媒的股东也曾透露,上海战略新兴板方面已经给公司抛去了橄榄枝,希望分众传媒能够成为上海战略新兴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

  据了解,今年6月2日,宏达新材披露了重组预案,拟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传媒 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同时,交易对方直接将置出资产转让给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伟伦投资向交易对方支付约定现金作为其受让置出资产的对价;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部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之间差额部分的现金对价。

  重组公告披露半个月后后,宏达新材于6月17日公告称,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于201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3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称,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朱德洪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朱德洪予以立案调查。

  公告称,按照规定,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暂停。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通知。鉴于以上情况,分众传媒决定行使其终止权,各方签署了《终止协议》,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重组协议全部终止,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各方不再有义务实施本次交易;各方可自行实施其他交易,不再受重组协议之约束。

  宏达新材在公告中表示,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9月1日)起3个月内(即2015年12月1日前)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是由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收到调查结果通知,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宏达新材股票将于9月1日复牌。(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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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分众传媒宏达新材借壳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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