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哲:对互联网金融的高期望99%都是皇帝新衣

2015年08月24日01:20   第一财经日报    收藏本文     

  陈天翔

  马明哲低调,低调到除了出席一年两次的业绩发布会外,其余时间在公开场合鲜有曝光;中国平安(601318.SH)的互联网金融企图心高调,高调到了刚刚开张、仅有几台服务器的各路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做营销和向投资人要钱时,就已经喊出“对标平安”的目标。掌舵人的低调和所领导企业的高调,这两种迥异风格在平安这家正全力推动核心金融业务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协同发展的公司身上碰撞、交汇,尽显张力。

  中国平安于上周五公布了其2015年度中期业绩:实现净利润399.11亿元,同比增长54.3%;总资产约4.6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6%。《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参加该公司业绩说明会时偶遇“得空”的马明哲,整个采访的话题都集中在了互联网金融上。在马明哲看来,目前市场、行业对互联网金融的期望值过高,这些高期望中的99%,恐怕都是“皇帝的新衣”,正如此前的大数据、云计算。

  第一财经日报:很多人把你和马云、马化腾合称为“三马”,大家也都在关注“三马”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争霸赛”。前两天平安弄的“财神节”声势就很大,腾讯阿里也都推出了各自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于是大家都开始“围观”平安、腾讯、阿里这三家的比拼,到底谁会赢。

  马明哲:(笑)其实没什么“争霸赛”。我与马云、马化腾的关系都不错,大家也是好朋友,更多的是相互学习、共同交流、共同进步的关系。我们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探索在十多年前就开始了,以前我们说是“科技引领综合金融”,后来战略不断深化,技术不断升级,现在赶个时髦,改叫了“互联网+”、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平安整体战略的“双核”之一。我们的整体战略可以归纳为“124”,具体来说,“1”是一个目标,即“个人零售综合金融生活服务提供商”;“2”是两个模式,“综合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综合金融”。“4”是保险、银行、资产管理和互联网金融四个业务板块。

  你可能会觉得“综合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综合金融”像个绕口令,但在我们看来,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平安“综合金融+互联网”的核心是“一个客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这一模式还是传统金融业务,是以金融产品为起点,用互联网手段,帮助线下业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客户体验。比如各家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利用科技支持业务发展,建立网站等等。我们还是比较早在金融业开始这一模式的。

  “互联网+综合金融”模式的逻辑则是相反的,是从生活切入到不同服务行业,最后再到金融,将金融服务嵌入生活。我们围绕客户“医、食、住、行、玩”等需求构建生态圈,利用大数据征信、云计算等技术,实现线下到线上的客户迁徙,线上用户从互联网向核心业务的横向迁徙等等。

  从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板块业务成长很快。我们的互联网用户规模现已达到1.67亿,移动应用用户4500万,频率上升得也不错,月活跃用户超过2000万。几个核心平台的发展也很迅速。今年以来,平安互联网交易总额达到5.5万亿元,陆金所交易规模仅上半年就超过5000亿,可期待未来仍然保持高速增长。

  要实现这个“124”,技术很重要。平安对技术创新研发做了大量投入和努力,在云计算、人脸识别、眼纹声纹认证、大数据征信、移动支付等方面都有国内领先的技术突破,大部分都已经应用到我们的金融业务中。

  日报:你怎么看7月央行牵头颁布的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马明哲:这部“基本法”是一份方向性、纲领性的顶层设计文件,从国家层面充分肯定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很重要,也很及时。所谓“国有国法、行有行规”,经营风险的金融业尤其如此。自互联网金融诞生以来,监管部门一直抱着开放的态度在关注、观察。

  “基本法”出台前,央行和各部委做了广泛的调查、走访,也曾到我们这里视察,听取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非常深入、务实,表现出对新生事物的呵护和包容,也反映了中央“宽监管”的精神。

  在我看来,“基本法”对互联网金融有三个极其重要、清晰的定位。一是明确本质,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是金融业的补充;二是明确监管,实行牌照管理;三是明确任务,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是服务小微企业、扩大就业,为建成“功能互补、错位竞争、合作共赢、包容性强”普惠金融体系作贡献。

  同时,“基本法”将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定性为金融业的中介,做平台,画出了“三不一存管”的红线,就是不得自营业务,不得非法集资、搞资金池业务,不能提供增信,客户资金必须在商业银行存管。

  我认为,这些定位、红线的影响是巨大、深远的,对互联网金融未来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大有益处。可以说,“基本法”结束了行业的“无序生长”,之前很多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对互联网金融抱有过高的期望值,是不现实的,开句玩笑,99%以上的期望可能都是“皇帝的新衣”。

  日报:怎么理解你说的“人们对互联网的期望太高了”,和“99%的预期都是‘皇帝的新衣’”?

  马明哲:这几年,很多人觉得互联网金融是大金矿,纷纷来淘金。互联网公司有阿里、腾迅、百度,金融业有平安,这些都是大机构,之前已经拥有庞大的数据和流量;不过,还有不少企业,说句实在话,它们的业务和金融可能关系不大,甚至没有关联,但只要对外说是“互联网金融”估值就高出数倍、数十倍,市场就趋之若鹜,一时间市场上显得很热闹。但是,不得不讲,这是对互联网金融有误解,期望有些高了。

  最大的误解,就是很多人以为有机会通过互联网来跨进金融业的门槛,甚至可以“巧妙”地绕过金融监管,来分金融业的蛋糕;而且,在不少人的印象中,金融业很“暴利”、赚钱容易,互联网又没有物理门店成本,那互联网金融自然是一本万利。

  但刚才我们说了,“基本法”的定位很清楚,互联网金融作为中介,不能像金融机构做自营,不能搞资金池,否则就是非法集资,就是金融业的中介,其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和金融业主体全然不同。并且,经过过去十多年的高速发展,金融业近年来的利润率已经开始收窄,互联网作为金融的中介,虽然可以优化成本、效率,带来新增的中间收入,但也非常有限,不存在一本万利的空间。

  所以我说,很多人想象中的互联网金融,都是“皇帝的新衣”。这就像前几年,大数据的话题也是红极一时,很多人认为和信息沾点边就是大数据,可以一本万利,但冷静之后看看,事实并非如此,极少企业拥有真正的大数据,绝大多数所谓的数据只是信息。

  要在互联网上判断一个人的全貌,必须掌握其3600种不同因子的数据,平安有20多家金融公司,拥有超过7亿用户的多维度信息和数据。所谓大数据,必须有足够大的量和频率,要有多样性,用户的消费数据、社交数据、日常行为数据等,并且能够智能互联、动态分析,否则只是局部的资料,也是“皇帝的新衣”。同样,互联网金融也是如此。

  日报:你刚才提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那么怎么来理解所谓的“金融业的中介”这个定位?

  马明哲:很多人都会问“金融是什么?”在我看来,“金”就是钱,“融”是交易,金融业本身是资金供求双方的桥梁,本质就是中介,但金融是一个重资本、重资产的中介,必须有资本,才能“用钱生钱”,有多少资本做多大生意。

  打个比方,比如一架波音747飞机,造价需要几亿美元,日常还需要维护和飞行费用,价格不菲,但它只有400多个座位,一天也飞不出24小时,即便是没有金融租赁利息支出,航空公司也需要十来年才能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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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马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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