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舒娴
网络谣言猛似虎,尽管给公众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但大家对网络谣言的消极态度更令人担忧。近日,速途研究院发布了《2015年上半年网络谣言调查报告》(下称《报告》),通过对2015年上半年国内网络谣言内容的整理以及对网民态度行为等的相关调查,分析讨论了国内网络谣言的现状:有六成网友表示参与过谣言的转发分享,尽管其中有21%的人表示坚决抵制网络谣言,但真正举报过谣言的人仅占到了7.4%。抵制谣言不能光说不练,加强监管提升技术管理之余,落实网络实名制也至关重要。
网络谣言猛似虎
开放的互联网为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从《报告》数据来看,移动端以微信微博为代表成为了谣言的主要发生地,制造的谣言占到了45.9%。网络谣言的种类围绕着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展开,大体上可以分为六类:社会安全类,食品卫生类,生活常识类,公众人物类,儿童保护类,国际关系类。而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食品卫生、生活常识类谣言。
“肯德基的畸形鸡”这条谣言一度让肯德基生意惨淡,甚至到现在相信这个新闻并阻止子女踏进肯德基的父母长辈不在少数。据了解,肯德基谣言图上的所有图片一是来自PS(翅膀上面的纹理羽毛排列都是一样的),二是来自畸形鸡新闻,三是以色列培养出来的无毛鸡。用网友戏谑的话就是:真培养成这样的鸡还能繁衍,诺贝尔生物学奖跑不了。
食品谣言的威力不小,公众随时处于一种“安全焦虑”之中,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消费者对食品企业和食品本身的不信任感,轻则用于打击竞争对手品牌,重则对整个食品行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
有业内人士认为,化妆品行业是仅次于食品行业的问题多发地。据新华社报道,“七五成面膜含有防腐剂,长期使用易致乳腺癌”、“爱美的女士一定要看下质检部门最近公布的禁用化妆品名单,多家大牌都含激素、铅汞严重超标”、“一杯清水就能识别优劣化妆品”等这些近乎零成本的谣言通过网络平台大量转载,不仅给消费者带来困扰,还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网民面对谣言态度堪忧
为何一个个虚假的谣言会带来如此大的影响力呢?
首先是社交平台的出现,尤其是微信出现以后,“自媒体”概念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网络内容的生产创作中来,借助低审核门槛,为网络谣言的发生和传播创造了优质条件。
其次,谣言之所以能盛行,信息闭塞、渠道堵塞是主因。当信息渠道封闭、信息交流不再通畅的时候,人们出于对信息缺乏的恐慌,就会编造谣言,相互流传。
再者,会有一些社会相对弱势的一方群体,他们在能力、权力和财富上无力反抗的时候,就会选择一定的方式进行发泄。于是,他们制造谣言,以赢得舆论的支持,完成自己对目前处境不满的情绪发泄。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查处了360多个传播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谣言信息的微博微信账号,事故发生后,一些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情绪。还有人以“救灾求助”为名传播诈骗信息,谋取钱财。
面对各式各样的网络谣言,网民又是怎样的态度?从《报告》数据来看,选择“宁可信其有”的占比达到了48%,仅有21%的表示坚决抵制,还有6%的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看过或者分享过谣言。对于是否看到过谣言的调查显示,有九成的用户看到过谣言,没有看到过谣言的用户仅占9.2%,且其中还包括6%的对于谣言没有明确概念的人群。有60.4%的人表示参与过谣言的转发分享,没有参与的仅占39.6%。
然而不容乐观的是,真正举报过谣言的人却仅仅占到了7.4%,面对谣言除了参与转发的人外,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态度的人也不在少数。
抵制谣言亟待落实网络实名制
在面对网络谣言盛行的今天,空喊“抵制网络谣言”的口号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净化网络环境,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立法和监管,更需要网民的积极参与。
首先,加强监管,整治网络谣言最主要的途径是依靠政府进行依法治理。虽然早前最高法司法解释中将“转发500次”作为定罪标准,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个措施并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在美国,对于网络造谣伤人者,法律规定即便不知道诽谤者姓名,受害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有权要求网络公司根据IP地址提供被告的通讯记录。因此,将网络谣言的治理作为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制定专项法律,同时加大对网络谣言散布者的惩治力度是可行之策。业内人士也建议,实名制或是一个良好的解决方式。它既能保证互联网言论自由,又能保证发现和查处网络谣言等违法行为。
其次,信息的公开程度越高,谣言的生存空间就越小。政府信息的公开和所掌握信息的权威发布可以使得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及时地通过网络传到公众那里,无疑将压缩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
再次,加强技术管理,保留网站日志也不失为进行科学管理的一个有效手段。从互联网技术角度看,欧洲一些专家很早就意识到借助网站日志对互联网进行管理的重要性。这样,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造谣生事都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寻踪觅迹,会对有意识地造谣、传谣的不法网民产生震慑作用。
最后,用户不要做谣言传播的帮凶。如业内人士所言,自由的信息发布权并不是免责权,信息传播的环境虽然是开放的,但个人有义务持守基本的法律底线与道德底线,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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