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关部门约谈滴滴 专车平台需要加强管理

2015年06月11日05: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收藏本文     

  专车平台派“红包”吸引用户。

  北京有关部门约谈滴滴

  亲,你每天在坐的专车、快车可能都是违法的!日前,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文、图片整理/广州日报记者 冯秋瑜

  交管部门:私家车作专车违法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等方面的通报,2015年以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207起,其中私家车161起。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须取得资质许可。目前,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和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客运服务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租赁车不允许给承租人配备驾驶员,且承租人不得转租车辆。因此,有关专车平台通过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从事客运服务也违反了《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此前,广州市交委相关人员表示,“约租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司机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允许其从事客运服务;二是车辆必须取得运输许可证,允许其从事营运活动,两者缺一不可。

  滴滴:将开放车辆和人员信息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滴滴等专车的驾驶员和车辆并无相关营运方面的许可证,而是通过“四方协议”的形式:将私家车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再通过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聘用车主,由软件平台、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共同签订一份“四方协议”。“司机是作为劳务派遣,车辆作为租赁,滴滴等作为网络平台方。”

  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专车本来就不是出租车,用出租车的标准来套专车,有‘鸡同鸭讲’的感觉。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网络平台方作为这样的纽带。另外,专车平台为用户提供的额外保险,以及‘先行赔付’的服务,也是目前的出租车所不具备的。”

  针对北京市交委等方面的约谈,滴滴专车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开展合法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数据监测平台并与政府部门对接,开放平台人员、车辆及订单相关数据信息。”

  业内:专车平台需要加强管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大量私家车通过“挂靠”方式变身“专车”,私家车主直接接入专车平台的也不在少数,而专车司机在招聘、培训和服务方面等存在诸多问题,这也是一直以来被用户所诟病和担心的。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专车平台的确需要加强管理,但不需要一棍子拍死。”

  此前,广州三部门联合调查Uber专车。为规避风险,Uber补充了与司机和消费者之间的协议,其中,司机方需签署《拼车协议》等,Uber强调自己“只是乘客和汽车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中间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认为,究竟为中介方还是租车运营商,目前专车平台的性质还不明确。“法律对信息中介和租车运营商的管制有差别,从收费主体看,主要交易行为由专车平台完成,租赁公司可能只分成小部分,却是租车运营的主体。”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认为,专车需要由企业或企业联盟自定车辆标准、驾驶员准入标准和服务标准等,主管部门依标准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违反标准的事实和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布,实现相关部门与市场的合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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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专车平台车辆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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