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合格投资人制度门槛过高恐难落地

2014年12月20日 08:03   证券时报 微博    收藏本文     

  证券时报记者 叶梦蝶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引起业内热议。其中,争议最大的在于合格投资人制度,不少股权众筹平台负责人认为,由于目前活跃在平台的投资人都相对“草根”,难以达到个人金融资产300万,三年年均收入50万的情况,规定会很难推行,甚至会出现不备案的平台钻监管的空子。

  记者对比发现,本次股权众筹管理办法中的合格投资人制度几乎是移植了私募投资的监管办法,在企业及个人的资产和收入等方面的要求完全相同。

  大家投CEO李群林表示,合格投资人制度会使得多数有意愿参与股权众筹的人都被拒之门外,同时几乎所有投资人都会拒绝向平台提供个人金融资产或年收入证明。这意味着合格投资人制度很难实现。

  他表示:“尽管‘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在世界各国风险投资市场与金融逻辑理论发展历程中得到普遍认可,但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风险投资市场,这一制度受到各国投资者越来越多的质疑,美国的jobs法案实施细则至今都没有出台,这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没有可操作性有很大关系。”

  PE/VC人士也表示,用私募股权的标准来监管股权众筹,门槛确实有点高。

  CA创投深圳总经理杨溢指出,监管办法设定门槛大家都是认可的,但设的门槛实行不了就很麻烦。现在的300万金融资产的门槛,市场上多数的股权众筹平台都满足不了要求。像孵化器、FA(财务咨询)等机构如果不进行备案,就不受监管,这会使得规定最后执行不了。

  也有平台认为《办法》中给出的投资人门槛较为合理。天使汇CEO兰宁羽表示,因为股权平台对项目的融资会有推介的姿态,所以门槛设置的比较高。其实没有必要特别纠结于这个门槛,如果投资人不符合线上投资的规定,拿不出100万,完全可以线下投20万。

  受此管理办法影响的还有P2P平台,中证协的管理办法中,有“禁止众筹平台兼营P2P网贷业务”这一条,使得几家P2P平台措手不及。包括PPmoney、鹏金所等P2P平台都已经或在着手准备介入股权众筹业务。据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表示,监管层从一开始就担心P2P和众筹混业经营,风险不同监管方式也不同。

  该《办法》中,允许券商直接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一项,也引人关注,昨晚华泰证券甚至连夜召开电话会议讨论此事对券商的利好。

  事实上,券商的入局早有预兆,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中证协的近几次调研座谈会都有券商高层参与,并提出了自己的监管自律意见。相比股权众筹平台,券商有成熟的发行经验以及高净值客户,杨溢认为,券商如果加入股权众筹,可能会更关注更为成熟的项目,比如未来能够登陆新三板的项目。“现在新三板这么火,券商可以为其融资后再为辅导项目挂牌新三板,形成完整的投融资退出链条。”

  兰宁羽认为,股权众筹未来的市场会很大,券商以及其他的参与者加入进来,本身可以推动和规范股权众筹的发展。

文章关键词: 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合伙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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