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金服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获批 占股30%

2014年09月29日 09:30   新浪科技 微博    收藏本文     
银监会批准小微金服筹建浙江网商银行银监会批准小微金服筹建浙江网商银行

  新浪科技讯 9月29日上午消息,银监会今日在官网下发通知,同意小微金服等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

  据悉,浙江网商银行的主要发起人股东包括小微金服、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其持股比例分别为30%、25%、18%、16%。(尚紫)

  以下为银监会通知全文:

  中国银监会

  关于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银监复〔2014〕663号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小组:

  《关于发起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蚂蚁金服〔201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

  二、同意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30%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25%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8%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16%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浙江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三、筹建工作接受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本筹建批准文件失效。

  2014年9月26日

文章关键词: 银监会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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