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阿里赴美上市戳中A股痛处

2014年09月15日 06:13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如无意外,中国本土电商巨头阿里巴巴(滚动资讯)将以“史上最大IPO”的身份,于美国当地时间9月19日登陆纽约证券交易所。这是阿里之幸,也是A股之痛。总市值跻身全球资本市场前列,却仍难免本土优质上市资源流失的尴尬,这无疑值得深刻反思,已然成为中国股市难以言说的“痛”。

  阿里赴美上市背后的无奈

  阿里巴巴于美国时间本月8日在纽约启动IPO路演。招股书显示,其IPO拟发售3.2亿股,最多融资243亿美元,对应的估值高达1627亿美元。这意味着阿里有望成为美国,甚至全球资本市场史上规模最大的科技股IPO项目。

  14年前在杭州创立的阿里巴巴,15年间发展成为庞大互联网巨头。一家以本土庞大客户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互联网企业,为何最终选择在海外上市?背后的曲折与无奈令人回味。

  现行证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公司法则将调整对象明确设定为“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注册于海外的阿里巴巴集团,不得不因其“外资企业”的身份与A股市场失之交臂。此外,为了保证管理层以少量资本实现对公司的控制,阿里巴巴集团采取成熟市场较为普遍的二元制股权结构。这种同股不同权的合伙人架构,也为强调同股同权的中国股市所不容。

  中国优质上市资源的流失

  过去十几年,除腾讯2004年6月在境外的香港上市外,百度新浪京东商城等大批本土新兴技术类企业不约而同地选择美国上市。急切寻找优质投资标的的中国股市,为何错失众多拥有良好成长前景的本土企业?

  7年前,身为“海归”的刘兴胜博士在中科院支持下创办炬光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激光光源的科研与生产。经历创业初期的摸索之后,已经拥有成熟产品和商业模式的炬光科技在继续发展道路上遭遇资金瓶颈。“银行融资成本高且需要抵押物,这对于轻资产的高科技企业而言‘高不可攀’。”刘兴胜说,如果能公开发行上市,企业不仅能获得高效融资途径,还可借助资本市场的溢价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然而,新股发行审核制下上市通道不畅的现状,令刘兴胜的梦想变得遥遥无期。“如果因为无休止的排队错过了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机遇期,那么两三年后,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会荡然无存。”刘兴胜无奈地说,如此拖下去,自己只能选择海外上市,或干脆把公司卖了。

  以着眼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板为例,目前在审企业已经超过200家,多数企业审核时间在两年以上,有些甚至长达四五年。业内人士估算,按照目前新股发行审核节奏,仅在审企业完成上市就需耗时两三年。

  除无法忍受漫长上市周期外,还有大批拥有创新性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本土新兴产业企业,因为在盈利性、股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不满足现行发行上市条件,被A股“拒之门外”而最终选择海外上市。

  A股已到不得不改的地步

  “拘泥于‘同股同权’的原则和历史财务数据的遴选标准,中国股市可能继续错失阿里巴巴这样的优质企业。”华鑫证券投资总监仇彦英说。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8月1日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这无疑为众多尚处于成长期的新兴产业企业提供想象空间。部分业界专家呼吁,借助证券法再度大修的契机,从股权结构、发行上市条件、激励机制等方面放松管制,为新兴产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更为宽松的制度环境。

  更深层次的包容或来自于新股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注册制模式下,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真正交由市场决定。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股票发行制度,注册制与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精髓高度契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顾问周勤业说,要实现新股发行从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首先要建立完备的信用制度,即“卖者有责”前提下的“买者自负”。其次通过完善做空机制实现较强的市场约束。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成熟机构投资者、顺畅退市渠道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虽然注册制仍任重而道远,但中国股市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已不可逆转。

  如果因为无休止的排队错过了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机遇期,那么两三年后,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会荡然无存。

  ———在中科院支持下创办炬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海归”刘兴胜

  拘泥于“同股同权”的原则和历史财务数据的遴选标准,中国股市可能继续错失阿里巴巴这样的优质企业。

  ———华鑫证券投资总监仇彦英

  数据

  ●天鹰资本新近发布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白皮书》显示,2013年共有83家中国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完成IP O,合计融资接近12 0 0亿元。

  ●今年上半年,在A股重启新股发行的背景下,仍有52家中国企业实现海外上市,融资总额超过60 0亿元。

  ●中金公司数据显示,目前在美国上市的中资概念股共计186只,64%在纳斯达克市场。

  互联网企业海外上市潮

  第一波

  1999年至2000年,以新浪(2000年4月上市)、搜狐(2000年7月上市)等为代表

  第二波

  2003年至2005年,以盛大(2004年5月上市)、前程无忧(2004年9月上市)、百度(2005年8月上市)等为代表

  第三波

  2007年,以完美时空、巨人网络登陆纳斯达克等为代表

  第四波

  2010年,以当当网麦考林等为代表。

  第五波

  2014年,作为仅次于阿里巴巴的中国第二大电子商务公司京东5月22日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开启中国互联网企业海外(主要是到美国)上市的又一波热潮。

  中国投资者缘何难以分享红利?

  ●绝大多数中国互联网企业没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使国内投资者无缘享受投资红利。若有1/3或1/2国内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应可以让部分国内投资者享受投资的正收益,改变A股市场结构和“素质”。

  ●一些比较大的国内互联网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际资本的控制。目前腾讯控股的大股东是南非的资本财团,阿里两大股东分别是日本软银、美国雅虎。这类企业到美国IPO具备有利条件。

  ●中国资本管制太严格,国内投资者无法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时代,美欧等发达国家的资本自由流动,投资者可自由方便快捷地进出全球资本市场。但中国至今对于人民币资本项目进行严格的管制。

 

文章关键词: 阿里巴巴赴美上市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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