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阿拉贷”涉嫌非法集资

2014年08月07日 11:00   法治周末    收藏本文     

  王春

  发自浙江杭州

  随着P2P行业迅速发展,网贷平台的风险与危机逐渐显现,一场兑付危机接踵而来,不少投资人也被迫开始追讨欠款。

  今年年初,在宁波市江东公安分局门口,聚集着20多位“阿拉贷”的投资人,讨论着要不要报案等问题——从去年11月,“阿拉贷”出现兑付危机后,他们已经多次来到这里。

  “阿拉贷”是一家在宁波注册的P2P网贷平台,运营公司为宁波市江东阿拉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代公司),主要从事网络借贷,也曾被投资人认为“非常靠谱”。

  就在警方对阿拉代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立案侦查,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吴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后,130余名主要投资人又向公安机关递交了谅解书——投资人提出,如果吴某继续被刑事拘留,就会使该债权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过问的状态,对于投资人损失的挽回十分不利,恳请公安机关对吴某等人取保候审。

  警方考虑到保护投资人的切实利益,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这起P2P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从可信赖到倒闭,“阿拉贷”到底经历了怎样的蜕变?近日,宁波市江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杰接受了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

  张杰介绍,早在2007年时,宁波人柳某与妻子成立了一家网络技术公司。2012年年底,柳某开始在网上开办网址为www.aladai.com的“阿拉贷”网站,并于2013年1月开始投入使用。

  2013年4月27日,柳某注册成立阿拉代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他通过在各个投资类网站上打广告或者朋友间传播,以高息吸引全国各地的投资人来“阿拉贷”网站投资。

  投资方式是认购网站上定期发布的标的。标的分为月标和天标,月标是时间为一个月的借款项目,年化利率约20%,天标是时间在七天以内的借款项目,利息按天计算,每天利率是千分之一。

  投资人通过在“阿拉贷”网站注册账户,将投资款打入柳某个人银行账户和网络公司的银行账户。之后,柳某将这些募集来的资金出借给需要资金的企业或个人用于经营或银行转贷业务,从而赚取利息差。

  2013年9月,公司整体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某,柳某仍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吴某则继续公司之前的经营模式,将募集来的资金汇入其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并全部出借给了宁波一家贸易公司。

  2013年11月中旬,这家物资贸易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借款,直接导致阿拉代公司无法支付投资人的提现金额,至案发,全国200余名投资人共计3000余万元款项无法收回。其间,吴某、柳某等也多次和投资者代表进行谈判,商讨如何归还投资款事宜,但因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兑现,引起投资者质疑,继而报警。

  张杰介绍,“阿拉贷”之所以会出现兑付危机,是因为阿拉代公司将3000多万元资金都贷款给了一家贸易公司,但从网站上给出的标的来看,阿拉贷的所有投向却都是银行转贷,抵押贷款等项目,资金流向及保障不明确,缺乏第三方机构平台监管,投资人的钱都直接进了网贷公司企业或个人账户,安全性可见一斑。

  “网贷公司普遍为交易提供担保,即承诺以自有资金补偿由于融资者违约而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但要是网贷公司的实力不够雄厚,就很容易出现断裂的风险。”张杰说,资金流既没在政府职能部门备案,也没有民间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的信用平台打理,投资风险相当高。

  江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徐明岳向记者详细阐述了“阿拉贷”案件折射出P2P行业风险,主要集中在标的真实性难辨、网站的透明性较低、投资者民事追索难三方面。

  徐明岳分析说,首先是借款者的身份、标的的内容,可能存在平台考察不严、未进行实地认证,或平台自身就存在问题,虚假发标。

  “对于借款人这种非面对面的身份审查存在太多盲点,各种证件都可能伪造,无法做到像银行审核信贷合同那样严谨,缺乏权威的认证。”徐明岳告诉记者,平台对于资金的去向并不公开,投资者无法得知资金的流向及运作,资金的安全难以保障。

  在目前的P2P行业中,资金来源及去向管理不透明、第三方支付监管不力等问题,已经成为该行业的最大障碍。

文章关键词: P2P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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