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季将临行业自律先行

2014年06月06日 06:12   第一财经日报    收藏本文     

  李德尚玉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金融已进入政府高层视野,成为国家公共政策的一部分。

  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局金融市场研究处处长庾力在第四届支付创新大会上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分工为:央行负责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金融协会监管;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众筹的监管。

  庾力昨日还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研究制定不能一蹴而就,目前仍然需要行业的自律管理。”

  央行负责互联网金融总规则制定

  今年4月,央行行长周小川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就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及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等问题进行调研。

  “两会”期间,对于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周小川也认为,金融领域“鼓励科技的应用”,过去的金融监管政策和调控等各个方面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金融,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

  央行副行长易纲也曾表示,要支持金融产品的创新,同时将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流动性、价格波动等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

  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是支持、观望。“在观察中逐步规范,”庾力表示,“还是由央行负责互联网金融的总的规则制定。”庾力透露,央行下设互联网金融协会,条法司正对行业监管细则进行研究,央行将出台总体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导向规范。

  “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很快将成立。而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是监管步骤的第一步,随后协会将牵头行业的指导意见。”庾力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6月份,我们的《互联网金融通讯》双月刊将出版,及时对政策导向进行宣传。”

  庾力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金融的特质,对中小企业融资有一定帮助。因此,监管部门要引导其健康发展,不能一味打压。

  此前,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透露,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意见作为“顶层设计”,将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制度基础。

  网上银行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主流

  庾力称,互联网金融挑战了现有银行体制,有批评声音称现有银行“垄断”和“低进高出”,她认为,互联网金融正倒逼银行进行改革。

  庾力介绍,目前央行系统达成共识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六种:传统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2P网贷、众筹、电商金融和线上网络银行。目前来看,传统银行的网上银行是互联网金融的主流。商业银行要改变“大而不能倒”的心态,利用当前的主流位置,做好服务,解决方便储户和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

  监管季就要来临,互联网金融机构应该怎么办?

  在庾力看来,除了政策和监管部门给予规范和引导外,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对老百姓生活有一定便利,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有所帮助,互联网金融应进入一个良性导向。

  “对从业者来说,要从长计议。”庾力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普遍缺乏金融从业经验,平均年龄仅为30岁,无论是行业本身还是从业者都需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互联网金融公司坚决不能触碰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底线。”庾力表示。

  而不久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曾撰文提示互联网金融的三大风险:法律定位不明或触碰法律底线;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存安全隐患;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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