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不会形成垄断局势

2014年05月05日 01:42   第一财经日报    收藏本文     

  罗琦

  近日,就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了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香港注册外国律师(比利时)艾维森,其表示,互联网的创新会让行业自行竞争,不会形成垄断,回看美国的互联网历史,每当新科技的出现,就会令行业出现一次大洗牌,而过去大家眼中的巨头也在历史的长廊中逐渐销声匿迹。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数量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

  在行业的蓬勃发展下,目前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三分天下(百度、阿里巴巴(滚动资讯)、腾讯),未来发展将何去何从呢?

  艾维森表示,美国的互联网战争比中国还要久,当年美国微软公司是一家“超级巨无霸”公司,Windows系统几乎统治了所有电脑系统市场,但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微软现在也不再独占天下了。

  有一个理论非常适用于互联网行业,是一名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提出的创造性破坏理论(creative destruction),这一理论的本质是每一次大规模的创新都会淘汰旧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并建立新的生产体系,而创新就是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而每一次技术革新的结果便是可预期的下一次萧条。

  “说起BAT三家公司,目前确实在中国市场占据了主导地位,不过我相信随着科技不断地创新,还是会有一些黑马出现,颠覆行业发展。从过去的案例看,历史上没有一家公司可以一家独大超过15年。不过目前中国这三家互联网公司已经意识到科技创新对自身的危机,所以也在不断地收购其他公司,不过没有人知道下一个趋势会在哪里,这也是互联网行业本身很有意思的地方。”艾维森表示。

  对于互联网的监管问题,其建议称,从目前看来,监管者在互联网行业各方面做得不错,不过对部分互联网公司的牌照发放还是不够放松,如果可以让更多的公司都能参与到互联网行业中,对行业未来的发展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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