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彬
因为有阿里巴巴、腾讯的幕后较劲,打车软件的竞争正在升级,两巨头不惜烧钱也要利用打车软件撬动手机支付平台。但随着打车软件的大热,一些司机为了赶软件订车的场子,居然空车拒载街头乘客,让市民感觉打车越来越难了,且司机开车时盯着手机,也被指责带来安全风险。日前,广州市交通工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嘀嘀、快的并非正式的“电召”,司机不得拒载。
去年夏天,打车软件开始大热时,就曾引发过一场打车软件“公平性”的争议:一方认为,在北上广等城市,出租车服务本来就供应紧张,打车软件使用者利用“加价”等功能捷足先登,对于众多不太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竞争,而且打车软件的“加价”功能,更被指炒高了打车价格。
之后,多地政府强力叫停或者收编了打车软件。其实,打车软件戳到了原本居于市场主流地位的电召平台的软肋。一方面,是消费者不太习惯电话叫车,而习惯街头拦车;而且电召还要收取一笔电召费用;另外,就是电召服务平台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利益分配有问题,比如上海的电召平台其实是由大出租公司控制的,小出租公司的司机也不乐意。
而新兴的打车软件,则克服了原电召平台的问题:随时叫车,随时呼叫,不用“漫长预约”;通过手机支付,到账及时;对乘客还省去了一笔电调费;关键的关键是目前两大网络巨头正在疯狂派钱。于是打车软件异常凶猛,有直接颠覆电召平台的苗头。面对如此生机勃勃的市场力量,各地即便有心禁掉打车软件,却很难下手了。
但打车软件并不是电召服务,因为它不具有公共性、公示性,跟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理念有冲突。
大家知道买卖原本是双方的事,双方可以任意约定;但出租车还是公共服务,司机是没有拒载、挑客、要求涨价的“契约自由”的。所以,从公共性来说,电召服务被记录于公共信息平台,电召出租车也有顶灯的公示,乘客可以方便辨识哪些是执行电召任务的车、哪些车是拒载。而打车软件,只是乘客与当事司机之间的约定,拒绝街头扬招,是拒载还是赶软件订车的场子,是会产生纠纷的。
既然出租车作公共交通工具,电召作为法定的公示服务方式,其效力应大于司机利用软件接受订车的私相约定,所以必须建立这样的出租车服务规则:“电召>街头扬招>软件”,未显示电召而拒载的,无论是否有软件订车任务一律按拒载处罚。
另一方面,虽然打车软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的确提高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减少车子的空驶率,就目前来说还是皆大欢喜的事,也见证了“市场的力量”;政府部门不能延续旧脑筋急于“管一管”,企图封掉打车软件,或搞成行政许可。去年开始的这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正是其中核心内容。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对确有必要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得设定。
我们要相信市场的力量,乐见打车软件的成熟和完善。
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