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例“有偿删帖”案昨开庭

2013年12月19日 15:32   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玄言 记者 张源源) 昨天,我市首例“有偿删帖”案在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开庭审理。检方指控3名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达28万余元。

  法庭上,今年只有19岁的杭州某网络公司技术总监周某交代,去年年底,他在一个QQ群内认识被告人谭某和王某,得知谭某掌握江苏某知名网站许多版主账号及密码后,3人便开始收费删帖。

  首先,王某从公关公司处接到对方指定需要删除某条负面信息。周某得知后与谭某联络,谭某利用非法获得的版主用户名和密码,使用版主删帖权力将负面信息删除。这3人从今年5月开始,以每条收费200—800元不等的价格,在该网站删帖100余条。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先后给了周某28万余元用于网络删帖。检方认为,3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案金额在25万元以上,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对这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等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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