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应当明确P2P业务“红线”

2013年11月29日 01:49   第一财经日报   

  李高阳 杨佼

  P2P网络借贷平台缺乏有效监管的局面已经引起监管层的重视。央行日前建议,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1月25日上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银监会组织召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央行方面提出应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筹)会长陈宝国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资金池模式一般都是把资金拿去放高利贷,甚至有诈骗行为,而为了维系资金链正常运行,只能不断借旧还新。“若这类业务今后不能做了,没有新的资金进来,这些平台资金链将会断裂,从而引发兑付危机。”陈宝国说。

  坏账率居高不下一直是困扰着P2P行业的痼疾。为打消投资人顾虑,多数平台为借款提供担保。陈宝国估计,在现有的逾600家P2P平台中,为借款提供担保的可能占到50%左右。

  人人贷官网称,为保护平台全体理财人的共同权益而建立的信用风险共担机制名为“本金保障计划”,该计划是指在平台每笔借款成交时,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放入以人人贷名义单独开设并由其管理的“风险备用金账户”。当理财人投资的借款出现严重逾期时(即逾期超过30天),人人贷平台将通过“风险备用金”向理财人垫付此笔借款的剩余出借本金或本息(具体情况视投资标的类型的具体垫付规则为准)。

  网贷之家一项调查显示,87%的投资人不愿在没有垫付承诺的P2P平台投资。而提供担保的平台,一般都不同程度地挪用资金。若平台不能为借款提供担保,这些平台将丧失吸收资金的能力,资金链断裂或许在所难免。“出事的平台多少都有挪用资金的问题,很少有放贷放死的。”在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看来,担保、资金池、“自融”,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伴生,相当一部分平台自身有资金需求,资金也不能实现托管,第三方机构不愿担保,只能通过资金池或“自融”、自己担保的方式募集资金,如果监管层不允许开展这些业务,其资金链很快会断裂。

  “退潮了才知道谁在裸泳,是否会出现大范围倒闭现在不好说,但肯定会有一些平台在这个过程中被淘汰出局。”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说。

  在许多发生资金风险涉嫌非法集资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了募集后有效控制和使用资金,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账户直接归集资金,对于资金的使用行为缺乏有限监管。为此,央行表示,应当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平台不直接经手归集客户资金,也无权擅自动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资金,让P2P网络借贷平台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

  在包括徐红伟在内的业内人士看来,如果央行的提议变成现实,P2P行业将迎来洗牌。在此过程中,有两种倾向需要引起注意:其一,一些平台被迫停止担保后,可能通过成立关联担保公司为自己担保,但这与自行担保并无本质区别;其二,资金池、“自融”业务停止、资金托管后,仍然可以用通道方式,将资金转入第三方账户,再以各种名目输送到平台发起企业手中。

  央行还提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出借人应当对利率畸高的“借款标”提高警惕。P2P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借贷双方当事人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应当尽到一定程度的审核义务,并向借贷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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