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今日开审激辩谁主IM市场

2013年11月26日 16:15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3Q大战”始末

  春节前后

  腾讯发布QQ医生,并升级为QQ电脑管家,与360安全卫士展开直接竞争

  9月28日

  腾讯发文称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推广遭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10月14日

  腾讯宣布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拉开长达三年的诉讼帷幕

  10月27日

  百度、腾讯等呼吁行业不与360发生任何形式的合作

  11月3日

  腾讯宣布“艰难的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

  4月

  360向广东省高院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

  4月

  腾讯反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

  4月25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原告500万元。奇虎360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11月26日

  3Q大战终结篇?

  最高人民法院将作出最终审判

  9月27日

  360推隐私保护器监控QQ

  10月27日

  360再推新工具“扣扣保镖”,依然针对QQ软件

  11月4日

  360通过弹窗宣布召回“扣扣保镖”软件

  11月21日

  工信部通报批评奇虎360与腾讯

  11月24日

  360起诉腾讯侵害名誉权

  今日上午,360诉腾讯垄断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今天的庭审中,相关程序结束后,360首先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并重审,判令两被上诉人连带赔偿奇虎公司经济损失1.5亿元;判令两被上诉人向奇虎公司赔礼道歉等。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庭审期间,本案围绕三个焦点展开激烈辩论:一是相关市场的界定,二是支配地位的确定,三是界定是否存在滥用。其中,QQ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仍是双方争论的焦点。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原告 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60方面诉称,腾讯使用模仿、捆绑、交叉补贴等方式强行推广产品,在2010年11月3日为打压360安全产品,向全国网民发起“二选一”:即“腾讯逼迫QQ的用户卸载360安全产品,然后才能使用其即时通讯工具”,是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360在法庭上陈述,QQ没有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上诉人具有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和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QQ有能力控制交易条件,符合《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应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告

  QQ只是通讯软件之一

  腾讯认为,要判定一家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首先要明确相关市场的范围。奇虎360把即时通讯软件服务仅定位于QQ、MSN这类软件,忽视了同样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微博、飞信、电子邮箱及社交网站。腾讯QQ经过多年发展,早已不再是一款单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软件产品,而是一个包括邮箱、社交、音乐、游戏、门户、搜索等多种应用的综合性平台产品。

  腾讯公司指出,多家有竞争实力的公司经营即时通讯业务,两被告在即时通讯领域并未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存在滥用支配地位、排挤竞争对手和限制交易的行为。

  市场 互联网产业已出现寡头垄断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互联网迎来了巨头时代,数家市值千亿的公司均成为所在行业的领头羊。由于竞争激烈,业内出现过多次“大战”,如“3Q大战”、“360对决金山”、“优酷土豆大战”等。

  在互联网的部分领域,已经从垄断竞争阶段,逐步跨入到寡头垄断阶段。从市场集中度来看,IM和搜索最为明显,分别出现以腾讯和百度为首、稳定的寡头垄断市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认为,《反垄断法》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不是说占市场支配地位的所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都是违法的。除了考虑动机、效果,还要考虑正当性和不合理性。”

  呼吁 启动互联网市场反垄断调查程序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自由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是互联网市场的活力之源。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及时回应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呼声,依据法定条件与程序启动互联网市场的反垄断调查程序。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何山:健全开放、竞争、有序的网络市场,才能使网络经营者行康庄大道,让网民用低价格获取优质的网络服务。 文/记者 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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