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认定百度未参与基金销售

2013年11月02日 02:19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支付宝、淘宝、百度等公司相继推出各自的金融理财平台或产品,互联网公司应遵循怎样的规则?昨日证监会借华夏基金与百度合作之事回应说,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欺诈、销售适用性是三个基本原则。证监会还认定,在与华夏基金的合作中,百度未参与基金销售业务。

  明确互联网基金销售三原则

  证监会在回答百度与华夏基金合作开展基金销售的问题时说,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有明确的基本监管原则,一是要确保投资人资金安全,防止挪用或者侵占;二是防止欺诈、误导投资人,三是落实销售适用性原则,即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要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匹配,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在内的各类基金销售均应遵循这些原则。

  业内人士称,“这三点并非泛泛而谈”,其中确保资金安全,意味着承担支付的机构应获取相应牌照,同时也要有被监管层认可的销售资金存管;而防止欺诈、误导投资人,则对营销宣传提出了要求,销售实用性的要求售前对投资者做出风险测评。

  此前百度与华夏基金的合作中,由于百度百付宝尚未获得证监会对其从事基金销售支付业务的许可,百度理财也未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许可,外界一度对其从事开售产品的合规性存疑。

  证监会昨日说,在华夏基金与百度的合作中,百度仅起到流量导入的作用,未参与基金销售业务。这一说法意味着百度不存在违规。

  一家上海基金公司总经理认为,监管层对于互联网机构进入基金销售等领域很开放,与对基金公司的监管相比,要求相对宽松。

  监管松紧度待试探

  昨日淘宝理财频道上线了17家基金公司的网店,不少基金进入淘宝平台销售。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基金网店和淘宝的表现看,恰恰契合了证监会的三条监管原则。

  在淘宝理财的基金产品中,仅有泰达瑞利A基金标注了“约定年化收益率4.7%”,其余的基金产品或标注了过往业绩、业绩基准,但均规避了“预期收益率”。

  在公募基金行业中,不得在营销中承诺和暗示收益率是一贯的规则,迄今仅有分级基金的A类份额有“约定收益率”这一提法。此前的互联网公司营销中,曾多次出现不当使用预期或约定收益率的情况。

  虽然规避了“预期收益率”,基金公司在互联网营销中采取了较以往更激进的策略,如与活期收益率对比、派送货币基金份额等。

  一名基金公司人士称,营销可以灵活到什么程度,需要在实践中来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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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商行符合条件可在境外上市”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A股IPO暂停一年,部分城商行近期转赴香港上市,对此证监会1日下午称,城商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境外上市地的上市条件,并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都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申请,证监会将依法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证监会称,已经核准了重庆银行、徽商银行两家城商行境外首发及上市的申请。早先重庆银行和徽商银行已经先后在香港开始招股。

  这两家银行此前先后出现在A股IPO排队序列中,随后在今年三季度退出转赴香港筹资。此外也有市场传言称目前正在A股排队的多家城商行也有意转向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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