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CEO陆兆禧:放弃在香港上市

2013年10月10日 17:29   新浪科技 微博   

  新浪科技讯 10月10日下午消息,在今日的一次媒体交流中,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对外界“赴港上市”传闻做出评论,称“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高层首次就在香港谋求上市的问题做出的公开明确表态。

  陆兆禧同时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疑似在对港交所表达质疑。

  阿里与港交所谈判的消息几个月来未曾中断,期间,阿里“合伙人制度”和港交所既定规则之间的冲突也让阿里上市蒙上诸多不确定因素。“合伙人制度”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

  马云及管理层目前并非阿里最大的股东,因此这种“同股不同权(投票权)”的做法与港交所现行的同股同权原则相违背。而香港市场反对者的声音也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股东公平原则。

  昨日,香港政府昨日作出正式回应称,为了保障投资者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现阶段也无计划更改现有上市规则。这意味着,现行“合伙人制度”下的阿里将不符合在港上市要求。

  不过,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今日否认了曾经要求以双重股权上市的说法。该新闻发言人表示,阿里巴巴没有递交过正式申请,没有要求过AB双重股权结构,亦没有挑战香港市场所奉行的“同股同权”标准。

  阿里新闻发言人同时这样说道:“在没有认真的倾听阿里巴巴的真实需求前提下,就对不存在的事实和传言进行讨论,并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此表示遗憾。因此集团作出上述决定。”这一表态也疑似在对港交所昨日的官方回应表达不满。

  9月开始,阿里与港交所之间就展开了舆论上的博弈。

  9月10日,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给员工发出邮件,首次披露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对于上市地点和合伙人制度的问题,马云在邮件中谈到:“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

  9月24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发布日志,就股权结构、投资者保护等问题做出非正式回应,疑似对阿里上市的传闻作出非正式表态。

  “香港的《上市规则》非常清晰,如果要修订条文,必须按照审慎程序进行。如果为了迎合新来者而朝令夕改,我们的公信力便荡然无存。”李小加在日志中这样写道,透露出港交所对阿里“合伙人制度”的谨慎态度。

  9月29日,阿里集团创始人和副董事长蔡崇信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声。他表示,香港自然是阿里上市的优先选择,但阿里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Dual Class)的方案。

  蔡崇信同时为“合伙人制度”辩护,认为合伙人方案“确保了每个股东的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利、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并未威胁到香港监管机构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

  而在过去一段时间,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一直强调,阿里巴巴集团目前尚未就上市事宜选定承销商,亦未选定上市地点,也没有确定的时间表。而陆兆禧今日的表态也意味着,阿里巴巴将确定不在香港市场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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