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网被曝通过他人身份信息囤积火车票

2013年10月05日 10:20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在北京南站有近百名游客在进站检票时,发现所持的车票票面信息跟自己的信息对不上,而被拦下滞留在了火车站超过4小时。

  为此,滞留游客依据新的《旅游法》相关规定向提供火车票的携程网方面来赔索,并当场获赔,那么这些游客怎么会拿到和自己身份信息不符的火车票?携程网在卖票的过程当中又是否存在着违法行为呢?

  滞留游客称,因国庆期间火车票难买,他们购买了携程网的"国庆青岛三日自由行"项目。主要就是看中了包含往返火车票,游客领取了纸质票后发现票面不是他们的身份信息,结果在检票时,整个旅行团近百人被检票员拦了下来。携程网相关负责人说,自从火车票实行实名制后,在五一、十一等旅游黄金周到来之前,一旦火车票开卖,他们都会用准备好的身份信息买下大量车票。等客户下订单提交了个人信息之后,再退票用客户的身份信息把票买回来。今年试了几次,发现一退票就被别人买走了,所以就直接过来检票。对此,铁路总公司信息播报员王华再次提醒,不论票从什么地方买的,票面信息一定要和自己的身份相符。

  王华:全面严格执行车票的实名制,乘车人与所持的票与身份证件三者信息是一致的。现在是国庆假期的出行高峰,我们还是提请大家要到正规的售票点买票。

  最后携程给的赔付是,取消行程的,在退全额订单费基础上,再按订单费一倍赔偿;继续行程的,产生问题由携程网负责协调解决,再每人赔偿500元。律师岳屾山认为,携程网囤票行为涉嫌倒卖火车票。

  岳屾山:携程网是通过使用他人的信息来囤积的票,像这种屯票的行为,如果说是用于获利的话,也涉及到我国刑法当中的倒卖车票罪,虽然他没有直接说把车票买下来之后再加价倒卖,但是他本身的目的是服务于旅行的服务,倒卖车票罪的话,不光是个人可能会构成犯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主体,也就是说对单位的直接责任人也是可以进行刑事处分的。

  对于携程用准备好的身份信息买下大量车票,岳屾山认为,这种囤票行为涉嫌冒用他人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岳屾山:之前很多人都会在携程上进行订票,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登记地址等等这些信息都留有,他应该是在我的授权之后使用我的这些信息,他不能够说你保留之后再用我的信息去做一些其他的经营活动,我想应该是属于一种非法的使用。我国的《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说,像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话,情节严重的甚至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像旅行社的这种行为,工商部门追究他们相应的行政责任。(记者满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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