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打偏的网络反腐 缘何能打准贪腐官员

2013年09月14日 08:33   南方都市报   

  这段时间的互联网,波诡云谲。即便是此前被视为网络反腐突出成绩的“表哥”、“房叔”系列,虽已尘埃落定,但结果却与公众的预期有一定距离。曾轰动一时的广州“房叔”案一审日前宣判,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原政委蔡彬,因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

  没看错,“房叔”案一审基本与房无关。此前因网友爆料其名下拥有20多套房产而声名赫赫的“房叔”,整个一审过程中仅涉及到其名下的两套房产。无独有偶,曾因车祸现场诡异微笑引得众怒,进而被网友人肉搜索出多块名贵手表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虽以“表哥”头衔扬名,但在司法认定时却也与表无涉。如新华社所言,“表哥”落马,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

  按照“房叔”案主审法官说法,“房叔”名下大部分房产系1999年到2003年购得,彼时房价不算高,处级干部的工资收入“有能力购买”。在“表哥”杨达才案中,也提到了合法工资收入的问题,杨达才家庭财产1177万余元,611万元被认为“能够说明来源”,其中包括家庭成员工资收入197万余元。公众之所以对此类说法依然保持怀疑,焦点或就在于对官员及其亲属工资收入的司法认定。

  经年累月的官员财富聚集过程,从名表、皮带到豪车、房产,试图将其与权力寻租、行贿受贿建立完整的证据链确实不易,但在对巨额财产(包括现金、房产等)进行来源解释时,官员工资收入是否充分考虑并扣除了这些年来的家庭日常开销?何况往往还都是不菲(甚至奢华)的日常开销。难道真应验了那句坊间流传许久的调侃,“工资基本不动”?官员为何就成不了“月光族”,工资为何能全用来储蓄和购房?

  《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表述,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此处的“差额”应当充分考虑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日常支出部分,而不能过于笼统计算。央媒以及不少公众之所以对“房叔无房”、“表哥无表”有不解,或也正是基于此类担忧。况且,对官员工资收入能否支撑其庞大房产、奢华生活,尚缺乏明确且公开的对账程序,无法将彼时房价与官员收入予以对应核实。如果经过细化的账目比对,尚有巨额财产(包括现金,也包括房产)无法说明来源,则不可避免地面临漏罪追诉。

  客观说来,网络反腐所提供线索与最终的司法认定存在差异,并不奇怪。但需要明确的是,此处所言“差异”,不是举报其有贵重名表但经调查却没有(或并不贵重),也不是网络爆料多套房产但经查房产不存在。恰恰相反,表是存在的,房也是存在的,只是在名表、豪宅与官员贪腐之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是故,网络反腐所涉事实虽客观存在,却没能成为官员贪腐案件据以认定的法律事实。个中乖谬还在于,貌似“打偏”了的网络反腐,缘何却又能一次次击中贪腐官员?枪法太好,还是靶子太大?

  “房叔”锒铛入狱,却与房无关;“表哥”含笑收监,公众也看不到对诸多名表的说法。如此被查处的官员,说委屈,确实也有些委屈,凑巧、偶然(而且司法最终也并未认定有问题)的一些原因让官员财产曝于聚光灯下,反贪部门得以顺藤摸瓜,贪腐官员最终被查处。网络所提供线索在此只扮演了设置和推动公共议程的角色。设若没有这貌似“打偏”了的网络,又将如何?个中无奈,不仅让网络反腐的偶然性、不确定性尽数显露,而且也令贪腐官员落网处于一种抓阄、撞大运的状态。下一个轮到谁?这个问题此刻看不到答案,公众看不到,官员亦然。官员财产的披露与监督机制,越来越显现出其迫切与重要。

分享到:
意见反馈 值班电话:010-62675595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