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银联博弈升级 增建“民联”呼声再起

2013年09月03日 02:18   21世纪经济报道   

  包慧

  8月27日,支付宝宣布停止做线下收单POS机业务,并解释称“由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这被解读为暗示源于银联的压力。

  在“带头大哥”支付宝率先对银联7月末董事会议案提出的“收编第三方支付路线图”表示异议后,第三方支付行业也“流露”不满。

  就在支付宝宣布“断臂”不久,支付清算协会8月29日召集第三方支付机构开会,银联“收编”行动遭到多数第三方支付公司在会上的反对。

  “协会主要是听听我们的想法,除银联商务之外,几乎所有大的支付公司都对银联表示不满。”一位参会人士透露,“以前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现在给机会还不说,你以为大家都不想活了啊。”

  银联做法遭到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众多诟病,部分人士称其初衷是司马昭之心,为的是一己之利,而无视新技术改革下支付清算的开放趋势。尤其受指责的是其“裁判员”“运动员”双重身份和垄断地位。

  事实上,随着技术创新,已客观形成一个新“支付”格局。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表示,其在线90%业务已不走银联通道,线下收单也已具备自行与银行进行清算的技术条件,银联应通过市场竞争而不是强行要求第三方支付都接入银联网络。

  双方的博弈进一步升级。8月29日的会议上,还有与会人士提出再建清算机构。

  支付宝悲情“断臂”

  支付宝高调宣布停止线下收单POS业务,其实背后有隐情。

  此前有媒体报道,因为和支付宝合作,上海银行被银联重罚。而据本报从多方证实,该罚单数额达到千万级,这或许是支付宝不得已停止做线下收单POS机业务的原因。

  据记者了解,此次叫停的线下POS业务启动于去年,支付宝借用上海银行将在银联的收单机构号,以实现交易转接。客户的所有交易行为均无法显示真实商户名,商户名一律显示为第三方支付企业名称,收单机构则显示银行名称。

  “不一定真的会罚,银联主要目的也就是杀鸡儆猴。”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支付宝大部分的收单交易是借用上海银行的收单通道。但上海银行被重罚之后,其它银行更不敢再借了,支付宝只能停止做线下收单POS机业务。

  “说损失不大是不可能的,虽然刚开始做不久,但布局去年就开始了,等于之前的投入全部打了水漂。”一位支付宝人士称。”

  据业内人士透露,银联罚款很常见,但通常是数万的小额,数千万还是首次听说。“举例来说,银联只要发现有一个商户的行业费率存在套用低扣率交易情况,就可认定该第三方支付机构全部商户都存在违规行为,按照追偿来开罚单。而且,还要乘以时间,如该商户100天前就开始调单,那处罚金额还有乘以时间的公式。”

  银联名义是出于违规约束,对成员银行进行处罚,看起来是师出有名。但这一手却让支付宝线下业务断了后路。支付宝干脆高调地悲情“断臂”。

  银联连出“狠”招

  半年连发17号文、5号文两份文件,通过制定收编路线图的议案,外界认为银联维护自身利益立场更明显。

  本报记者获得的银联在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议案——《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交易维护成员银行和银联权益的议案》显示,其明确了三步走的时间表。

  今年9月起,各成员银行停止向非金机构新增开通银联卡支付接口,存量接口上不再新增无卡取现、转账、代授权等银联卡业务;

  2013年底前,非金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以间联或直联模式一点接入银联网络,商业银行不再保留其与非金机构银联卡线下交易通道;

  2014年7月1日前,实现非金机构互联网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对已介入银联网络的,商业银行不再保留其与非金机构线上交易通道。

  8月13日,银联召集其网络内的5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开会,除培训央行9号文外,还重申其《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规范约束与奖励机制实施细则》(5号文):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将被处罚。

  5号文是对去年12月银联业管委〔2012〕17号《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的延续,更制定了处罚细则。

  本报获得的5号文显示,惩罚包括限期整改、通报、追偿性清算、标准化清算、违规跨行转接银联卡违约罚金等。

  违规跨行转接银联卡违约罚金针对,收单机构未通过中国银联开展银联卡跨行交易和资金清算业务的,罚款金额为,“收单机构违规期间内违规行为涉及交易金额×中国银联应收取的网络服务费率”。

  罚金不菲。“如果以一家支付公司交易规模数十亿来推算,银联可获罚金在数百万以上。”一位支付人士称。

  不仅要立规矩,还要辅以惩罚措施,更要上升到董事会议案获得股东也就是最重要的市场参与方银行的认可,银联步步为营,谋算深远。

  呼唤“民联”

  在这个博弈格局中,银联、银行、第三方支付各有各的立场。

  2013年陆家嘴论坛上,中国银联总裁许罗德表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的业务是银联卡的业务,它提供的服务都是以银联卡作为基础的,第三方机构要做银联卡的业务就必须遵循银联卡的规则和体系。”

  而第三方支付称,在支付领域,银联不仅是负有监管者色彩的“裁判员”,也是最大的“运动员”。也因此觉得在博弈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敢怒而不敢言。

  例如,类似银联对成员机构开出的惩罚,具有争议的是,违规与否的认定标准解释权归银联,而银联在各地的银联分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说得再细一点,这种费率在每个地区的认定标准都不一样,解释权都是归银联。比如一个电器商户店开在类似数码广场这样的大商城里,有的地方可以认定它是一般零售的家用电器商店(费率为0.38%),有的地方就认定它是批发(费率为0.78%)。”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称。

  他们称银联本质仍然是为了保护其利益。例如,17号文称第三方支付的竞争导致 “各主要成员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

  “也就是说,消费者减少了30亿的负担,而银联则是要把失去的手续费都补回来。”前述人士称:“17号文更多是银联单方面的意愿,与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不符,银行也不会支持建一个垄断渠道。”

  8月29日的会议上,还有与会人士提出再建清算机构的问题,而银联的“议案”是否会无疾而终仍取决于央行态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两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推动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内开放”的提案,剑指银联垄断,建议将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国内民资开放,或可增建“民联”。

  知情人士9月2日对本报记者透露, 此前第三方支付在支付清算协会的组织下讨论过增建“民联”的类似问题,“不过在干预很大,并没有最新的进展。”

  他称支付清算协会本拟开一个会讨论该主题(“民联”),会议本来是讨论再建清算机构的主题,各支付公司都是要求一把手去参会的,“令人意外的是,银联的一高层也参与了该会,结果各个公司谁也没说啥。”

  “我主张对民间资本开放,技术标准由国家来制定。如果成立一个‘民联’,银联不愿意去的地方,可以让‘民联’去。”提案发起者陈建国曾对本报称。

  最为关键的是,各方对银联回归运动员身份的趋势逐步明朗。7月初,央行颁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9号文),第26条规定,“收单机构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发卡银行的,应当在发卡银行遵守与相关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协议约定下,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交易信息和资金安全、持卡人和商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26条被解读为默认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直连的可行性,有打破银联垄断意味。

  本报获得的文件显示,正式下发的9号文跟去年12月征求意见稿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取消原征求意见稿中的第29条“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组织进行。”

  也即,正式文件中,跨行必须要走银联通道的硬性规定不复存在。 本报获得的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银联实现跨行交易笔数70.2亿笔,交易金额1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1.4%,增速较去年同期放缓1.1个和提升19.7个百分点。实现境内业务收入34.5亿元,同比增长24.2%,较去年同期放缓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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