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法庭重新定义"相关性":为NSA数据收集授权

2013年07月09日 08:51   新浪科技 微博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7月9日早间消息,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收集成百上千万美国手机用户数据的能力取决于一项秘密的法庭判决,这项判决对“relevant”(相关的)这个词进行了重新定义。

  这项判决是由秘密的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作出的,这个法庭的法官负责作出国家安全事务中有关政府监控的决定。据熟知内情的消息人士透露,在从2005年前后开始颁布的秘密命令中,这家法庭批准“relevant”这个词的覆盖范围被拓宽,允许监控机构对数百万人的整体记录数据库进行监控;与此相比,根据刑事案件中广泛应用的更保守的解读,这种记录中仅有一部分可被监控。

  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现职和前任政府及其国会官员正在为美国国家安全局“棱镜”项目及其背后的秘密法律理论提供进一步的细节。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的规定,外国情报监视法庭对“relevant”一词的解读允许政府收集大多数美国人的手机记录,包括人们拨打的电话号码以及拨打电话的地点等,这是政府对国际恐怖主义活动进行持续调查的部分内容。

  宽泛的标准

  美国博钦律师事务所(Perkins Coie LLP)高级法律顾问马克·艾肯维勒(Mark Eckenwiler)指出,长期以来“relevant”一直都是种宽泛的标准,但法庭对这个词进行解读的方式意味着“所有事情”都会变成新的。在去年12月以前,艾肯维勒一直都是美国司法部有关联邦刑事监控法的主要法源。

  艾肯维勒并未看到上述秘密判决,但他认为这是对此前的法律解释的“扩展”。他指出,如果一名联邦检察官“在一桩刑事调查案中因为如此广泛的记录类别而收到大陪审团传票,那么将可一笑置之”。

  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Intelligence Committee)的俄勒冈州民主党参议员罗恩·维登(Ron Wyden)和科罗拉多州民主党参议员马克·尤德尔(Mark Udall)曾反复申明,《爱国者法案》曾被“秘密解读”。这两名参议员下属的办公室向《华尔街日报》表示,这种针对“relevant”一词的新解读正是其真正的意义所在。外国情报监视法庭拒绝就此置评,美国国家安全局则把这个问题推给了司法部,但司法部也并未置评。

  秘密命令

  在“棱镜门”告密者、美国国家安全局前承包商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披露了来自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一份秘密命令及其他信息以后,美国监控计划正面临新的审查。这份命令的内容是要求Verizon商业服务公司(Verizon Business Services)向美国国家安全局移交“全面的通信路径信息”。

  此外,斯诺登还公布了一份2009年美国国家安全局总监察长报告的秘密草稿,这份报告提供了“棱镜”计划的进一步细节,同时公布的还有一项收集互联网数据相关计划的细节。前政府官员透露,AT&T和Sprint Nextel等其他大型电信公司每隔三个月也都会收到类似的命令。根据《爱国者法案》的规定,联邦调查局(FBI)可要求企业移交“记录”等“有形的东西”,只要该局表示有理由相信事情与国际恐怖主义或海外情报活动“的已授权调查相关”即可。

  想要理解外国情报监视法庭为何会作出秘密判决,“relevant”一词的历史至关重要。美国最高法庭在1991年表示,如果有“合理的可能性”表明事情将提供与调查主题有关的信息,那么这些事情就具有“相关性”。在刑事案中,法庭曾在此前发现很多信息都不能满足相关性标准。

  但是,外国情报监视法庭已开创了各种先例,这些先例的中心内容是为遏止国家安全威胁而展开的调查活动与普通刑事案相关调查不同,有关这些事务的法庭判决是秘密的,而且由于程序本身的秘密性,这种判决几乎不可能被挑战。据熟知内情的消息人士透露,该法庭指出,国家安全和防范恐怖主义活动的特殊性质意味着,这些调查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满足“相关性”标准。

 

  大型数据库

  布什时代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前副助理政策部长、国土安全顾问机构Red Branch Consulting创始人保罗·罗森维(Paul Rosenzweig)称,今天人们能利用电脑查阅海量数据之间的联系,这意味着以前被视为不具有“相关性”的信息在今天可能就具备了“相关性”。他指出, 对这种分析而言,“只有真正全面的大型数据库才是有效的”。

  这种解释与奥巴马政府最近发表的声明相似。美国国家情报总监詹姆斯·克拉珀(James Clapper)在6月6日发表声明称:“比较狭隘的数据收集活动会限制我们筛选和鉴别恐怖主义相关通信活动的能力。”

  据熟知在调查中使用电话记录系统的消息人士透露,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新法律理论允许该系统将数量庞大的电话记录纳入其中,前提是有隐私权保护措施能限制搜索行为。克拉珀表示,只有“在基于具体事实而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下”,美国国家安全局分析师才能对数据库进行查询,而这种合理怀疑需要“与一个海外恐怖主义组织有关”。

  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数据库中包含与电话通话有关的数据,例如拨打的号码和通话市场等,但不包括具体的通话内容。根据美国最高法庭的判决,一通电话内容受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保护,这项法案限制不合理的搜索活动;但是,其他类型的数据则不受该法案保护。

  在2011年的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以后,美国政府有关需要建立美国人活动大型数据库的想法就开始日益增强。不久以后,前布什政府就启动了几项扩大后的监控计划。

  据斯诺登公布的美国国家安全局总监察长报告显示,有关监控计划的争论是从2004年开始的。在这种争论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同意根据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命令来促进本土互联网数据收集活动。到2006年,政府又同意按法庭命令促进电话记录监控计划。

  在2005年和2006年初,部分国会议员曾试图收紧《爱国者法案》的规定,当时这项法案正处于被修订的进程中。当时这项法案的部分内容是,想要获取电话记录的调查官员只需申明他们正在从事针对恐怖主义活动或海外情报机构的已授权调查,即可获得想要的数据,这种标准比“relevant”低。国会在这项法案中加入了“relevant”一词,但想要制定更严格标准的参议员则未能如愿。(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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