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精神
马红漫专栏
继去年离职空姐因海外代购逃税百万元获刑11年之后,近日两个80后淘宝店主也因海外代购涉嫌逃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0万元和8.1万元。对此,有网友直呼:“都不忍心找人代购了!”
如若以法理严格量度,离职空姐与80后淘宝店主的确都触犯到法律底线。然而,在网络代购市场不断扩容的语境下,不仅类似代购行为难以得到普遍性惩戒,而且相关执法还因背离民众现实消费诉求而受到情感质疑。以此观之,“杀一儆百”式的管制方式并无助于根本规范海外代购,而只有通过与时俱进地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税费结构、切实提高国内商品品质等综合性举措,才可能彻底厘清代购与走私之间的关系。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爆发,将海外代购推向了一波高潮。基于对国内婴儿奶粉食品及保健品等安全性的担忧,许多国内消费者将目光投向了海外。而除了品质方面的诉求,部分商品在海外市场明显的价格优势也驱热了代购市场。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一部苹果4代手机在美国普通数码市场最低只要99美元,而在中国刚上市时却要排队高价购买。此外,许多奢侈品牌在海外上架时间更早,款式也更加多样。恰因此,对食品安全的刚性需求以及对更多消费者声誉的追逐,让海外代购市场获得了空前的扩容机遇。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为120亿元;2011年这一规模达到了265亿元,较上一年涨120.83%;而2012年的海外代购交易规模或将飙长至480亿元。在巨大的市场需求诱惑下,许多淘宝网店纷纷加入到海外代购大军之中,奶粉、化妆品、箱包、洗涤用品等商品种类日趋多样化。
在应接不暇业务往来以及法不责众的心理暗示下,海外代购者们忽视了对自身行为的理性约束。事实上,无论是按照海关方面设立的“5000元人民币以内免税放行”红线,还是参照刑法“偷逃税款5万元以下视作走私行为,处行政罚款等处罚”规定,许多海外代购均可在法理上被认定为走私。毫无疑问,离职空姐与80后淘宝店主因代购而受刑在业内激起了一片涟漪,许多人因此才开始认真地将代购与走私两者联系在一起思考。不可否认,在监管部门对海外代购行为表现出严格管制的态度之后,自行操办跨境进货的商家受到了沉重打击,他们或选择退出市场、或铤而走险另寻灰色途径,代购市场热度骤降。但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严格执法受到民众拥趸的情形不同,对海外代购的直面打击引发了坊间众议。这其中,执法的普遍意义以及对消费民情的忽视则成为舆论激辩焦点。
根据淘宝店排名,离职空姐在被判刑前其经营的网点在化妆品大类中连前200名都未必能排进。业界估算,如若按照该案例量刑统一执法的话,或将有十多万人牵连其中。很显然,将这些代购者全部绳之以法是不现实的,即便有两名80后淘宝店主赴其后尘也顶多算是个案而已。既然如此,个别代购者获刑的意义是什么呢?仅仅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吗?这是否有违社会公平呢?而从代购品需求者的角度看,买家舍弃门前消费而对海外商品趋之若鹜却也有其无奈之处。可以试想的是,如若国内产品品质过硬,进口产品未因关税税率而失去价格优势,理性的消费者是不可能舍近求远的。在国内消费市场现实问题未得到根本改进之前,单方面封堵海外代购之路,难免会引发民众情感上的纠结。
由此可见,面对日趋多样化的海外代购行为,监管者在出手规范时当更多顾及民意诉求。一方面,立法部门首先应解决好电商立法缺位的问题,根据网络小额贸易特征对合法代购与非法走私做出明确科学的界定,通过设计专门的代购行业税收体制将海外代购从灰色领域带入到正规税制框架之内。同时,相关法律也应对代购商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纠纷解决机制等做出规范,以此保护消费者切身权益。另一方面,有关方面当在税费收缴与消费提振两者间探寻平衡点,适度调整进口税、增值税等税收政策,避免重复征税。需要指出的是,关税等税率水平的降低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对国内产业形成一定冲击,但却会从强化竞争机制的角度倒逼厂商自发把关产品品质,进而优化“门前消费”体验,弱化海外商品消费的诱惑力。
海外代购热折射出国内消费者对质优价廉商品的强烈需求,“一刀切”式的法律严惩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市场冲动,全方位引导代购走出灰色地带才是有效正解。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