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制胃药网店销售获刑近两年并罚6万元

2013年02月22日 03:19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 裴晓兰)胡琴加工假胃药,在网店销售。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胡琴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胡琴现年31岁,大学文化,案发前无业。法院查明,2011年3月起,胡琴购买药品原料、批号以及包装等,在暂住地加工、包装后,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淘宝网店对外销售“贵州胃药”,经营额共计6万余元。去年4月18日,胡琴被查获归案。

  一审法院判决后,胡琴不服,上诉至二中院,称其有检举其他犯罪的行为,具有立功表现,一审法院量刑过重。二中院认为,胡琴未经许可非法经营药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经查,胡琴提供的检举线索已转交公安机关查证,至二审审理期间尚未反馈查证结果,尚不能认定其有立功表现,一审法院已考虑其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且部分药品已被扣押,对其从轻处罚,故胡琴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二审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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