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网络立法推动社会管理走向成熟

2012年12月29日 09:13   经济日报   

  访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

  本报记者 许跃芝 李万祥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很重要,将公民信息权利保护提到重要位置,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也是社会管理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次决定从立法的最高层面来加强对网络信息的保护,是国家加强对互联网管理的一个重要表现。决定内容涉及当前互联网管理中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操作性都比较强。”李欲晓说。

  以往,我国的互联网治理依靠行政监管的手段较多,行政管理色彩较重,而依法治理互联网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李欲晓认为,从法律层面展开专门的立法,表明我国的互联网治理开始从政策、文件主导的行政管理走向依法管理,是治理思路的重大转变,必将对我国互联网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李欲晓认为,此次立法有三个方面的重大突破:一是对网络立法本身的突破,凸显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二是在立法宣传上的突破,近段时间来,我国多个主流网站都设立了“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不仅可以就网络安全问题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而且起到了普法宣传和提升社会网络法律意识的作用;三是以网络的方式管理互联网,这种新的尝试值得肯定。在此次广泛征集民意的过程中,很多网民通过多种形式反映意愿,表达呼声,这对于保证立法的科学、民主、广泛和公正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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