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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背后盛行成功学逻辑:谴责反被斥哗众取宠(4)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1日 05:19  南方都市报微博

  现在创作环境太差,被抄袭者去维权,成本太高

  胡淑芬,导演,作家,喜剧工厂厂长

  自己的作品曾经被抄袭,但没申诉,因为申诉成本太大太麻烦。而面对作品被更大的名人抄袭,还被他人嘲讽是想靠名人出名的情况,现在也只能无奈。 这些人的反应说白了还是一个名。名气小的人抄袭你,是借你的名。名气大的人抄你,大家认为人家不缺这点小名。问题是,比尔·盖茨偷东西也算是偷啊。

  类似《爱情公寓》这样在抄袭后发公开声明的做法其实有点像把你强奸了然后说对不起。其公开声明中提到的补偿费用是一回事,但创作者的不被尊重带来的伤害,不是一个道歉能解决的。

  像赖宝这样,段子已经出书了,有明确著作权的作品仍然被抄袭,创作人真的没什么好办法了。就像剧本可以到著作权协会登记注册,这种手段也只能是 为将来可能出现的版权纠纷保存一个证据。但很多微博创作者的创作初衷只是自己享受创作快乐,并给大家带来快乐,并没有什么明确商业目的,因为被抄袭就停止 创作也不现实。

  如果抄袭现象泛滥,无疑会挫伤创作人的创作积极性。对于赖宝放弃对《爱情公寓》剧组的索赔,他更多的还是无奈吧。现在创作环境这么差,如果是把精力都用在没完没了的维权上,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就没法做了。

  毁掉创意产业的不是抄袭者,而是为抄袭买单的人

  龚燕,福星传媒公司副总裁龚燕,微博名@衣锦夜行的燕公子

  抄袭者恶心,但避免不了,对于《爱情公寓》,我根本没看过这个电视剧,之前也没听过,我也不在乎他们用我的段子,段子是不能成就一个电影的。抄袭与被抄袭的问题我觉得其他国家同样存在,创意相撞,被偷是没办法禁止的。但是对于郭敬明,我还是觉得太便宜他了。

  只能说毁创意产业的不是这些抄袭的人,而是为抄袭买单的人,同时也存在大环境问题,日本抄袭的就很少,因为大家都觉得抄袭太丢脸,还不如切腹。

  ■影评人论抄袭

  需要第三方调解抄袭与被抄袭间的矛盾,对抄袭者重罚

  斯库里,文学评论家、影视评论者

  抄袭的解决之道只有一靠作者自律,二靠重罚,所谓重罚,应该和抄袭者获得的利益挂钩才有效。而且这个执行者应该是第三方。比方说《爱情公寓》在 抄袭上获得1万元利润,那由一个公允的第三方对《爱情公寓》作出10万的惩罚,然后补偿原作者赖宝5万,甚至只有3万。要是有这样一个机制,那么抄袭的事 情就会减少很多了。

  第三方的工作其实应该由律师去承担,而其存在的意义也在于不少中国人羞于谈钱,需要注意的是不少律师有时候把自己摆在一个正义者的角度,这是不对的,律师应只是一个维护委托人利益,并借此给自己挣钱的职业,在这里,他们的义务是为被抄袭者向抄袭者拿回应有权益。

  那些明知抄袭还继续追捧的观众,就是助纣为虐

  @捉刀人,杂志编辑、民间影评人

  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爱情公寓》剧组终于出来道歉了,可你看它的道歉声明根本就是在避重就轻。公开信里针对引用网络段子给出了“千字万元”的 “阔绰”补偿,但对美剧的抄袭却说是“借鉴”和“致敬”,向经典借鉴和致敬是影视剧创作中可以容忍的行为,周星驰的《功夫》、《少林足球》有几个镜头,资 深影迷也能看出是在向库布里克的《闪灵》和《太空漫游》致敬,这都是允许的。但你见过“借鉴”到连一句台词都不改的么,见过“借鉴”到网友可以拿原作一帧 一帧比对还能次次猜中剧情的么。如果剧组承认对美剧的抄袭,那按照“千字万元”的补偿标准,估计马上就要倾家荡产了。

  至于我为什么要抓住《爱情公寓》不放,并且对其影迷上升到人身攻击的层面,我的目的很简单,我就是为了保护原创的行业生态。那些明知道抄袭还坚 持捧的观众,其实就是在助纣为虐。1991年的时候,香港有一个很有名的电影叫《黑猫》,很多镜头和内容都是照搬法国著名导演吕克贝松的《堕落花》,当时 港片商拿着《黑猫》的版权到戛纳去推销,结果吕克贝松震怒,在欧洲大肆宣传香港电影抄袭的恶习,导致港片的欧洲市场一度出现巨大下滑,直到2007年,吕 克贝松到香港宣传新片时,还旧事重提,对此耿耿于怀。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曾经总结过一个“破窗理论”:新房子的一扇窗户被打破,如果没有人来修复,将导致更多的窗户被打破,甚至整栋 楼被拆毁,而人们也不会对此感到丝毫羞愧。所以那些支持《爱情公寓》的观众,就是在支持剧组破坏中国的原创影视生态,让他们以为成功有捷径可走,那谁还愿 意去原创,中国影视剧还怎么去发展!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揭露抄袭的阵营中来,才能撼动那些《爱情公寓》死忠粉的热情,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在干一件多愚蠢 的事情!

  目前微博上的段子手,争的不是名利,只是卑微的署名权

  @最抄袭,段子手、新浪微博反段子抄袭专业人士

  我想99 .9%的段子手不会反对“转载和引用”,前提是一个卑微的署名权。这是“脑残粉”始终混淆和不能理解的一个道理。“脑残粉”经常叫嚣:“难道我跟朋友讲一 个笑话也要告明出处吗?”这是脑残粉自我放大和自我陶醉的表现。其实现在微博上的段子手,其维权主要针对的对象,还是营销号和明星大V。

  原创们很喜欢把自己的段子比喻作孩子:我生了一个漂亮孩子,实在不能容忍被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抢去,据为己有。通常来讲,原创者在微博发段子往往 是自娱和娱人,而营销号运营微博的唯一目的是钱,但赚钱的主要途径就是粉丝不能分流,转发段子如果@原作者,危险的地方就在于:1.粉丝可能分流去关注原 作者;2.竞争营销号可能也从该作者处获得内容,粉丝可能分流转而关注竞争营销号。明星大V作为另一批抄袭段子的主要人群,虽然不为钱玩微博,但为的是 名。微博上展示的主要是幽默感,转些笑话段子有利于增加其幽默指数,但是如果转发的时候附带@原作者,展示的就是别人的幽默感。其实不单微博,综艺节目上 主持人和嘉宾翻抄网络段子的现象也挺普遍。

  如果说得现实一点,有些段子,作者自己首发时转发不高,但是营销号或者明星大V抄去后转发爆棚,碰到这种情况比较不好接受。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拐带,亲爹妈会为此骄傲么?我个人对反抄袭的意见取决于原作者的态度,如果原作者能接受,我就没有进一步追究的权利了。

  至于我为什么建立这个账号专门反抄袭,除了我不愿意承认的段子手身份,还因为有一帮喜欢的段子手“基友”,愿意帮助或联合他们维权,而且向营销号和明星大V们开战有点好玩。不过,你能别跟我提“方舟子(微博)”么?

  ■IT人论抄袭

  抄袭是中国互联网的常态,但它并没大家想象的那么十恶不赦

  王一粟,深圳某互联网公司产品经理

  很多时候,“抄袭”这个词汇被用作攻讦的借口或是失败的托辞。如果非得用上“抄袭”这个词汇,我希望先对其进行去贬义化操作。在这个意义上,抄袭可以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的常态,但是它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十恶不赦。

  你我所能见到的所有互联网产品,其外延远复杂于艺术作品。互联网产品实质上都可以理解为生意或是商业模式,而一门生意往往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多环节配合才得以顺利运转。指责商业模式为抄袭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常见。比如,我们就很少有听说人们指责国美抄袭苏宁或是baidu抄袭google。 目前常见的所谓抄袭也只是针对产品创意的模仿跟进,但要知道这里的创意在整个链条里并不处于最为关键的地位。

  当然并不是说行业里并不存在着违反社会规范或是法律条规的“抄袭行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将其置于现有的法律框架内进行分析。目前应对抄 袭、剽窃的法律工具不外乎“商业机密保护”以及“专利保护”。互联网行业内涉及商业机密的违法行为也并不鲜见,例如某企业员工跳槽后,直接盗取原雇主的软 件代码用于新的商业项目。行业内不同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也时有发生。某些创业者如果能将其原初的创意落地形成专利,一部分与抄袭相关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了。

  ■行为建议

  支持版权保护,我们也可以做到的小事

  是的,必须承认,在中国,反抄袭会被认为是“精英圈的游戏”、“装逼行为”,但是,很多公民意识在最初,也会受到类似质疑,比如环保、比如动物 保护、比如慈善,最初莫不是被攻击为装逼,现在不也深入人心了吗?只要你愿意,只要一点一滴地改变,中国人也可以渐渐摆脱“山寨大国”的劣质标签。

  1.去购买了版权的网站看美剧

  其实很早以前国内的一些网站就已经走在了引进美剧、日剧版权的道路上。如果想看海外剧,酷6、奇艺、搜狐都是不错的选择。而且酷6网(微博)早前就同华 纳和索尼等国际两大知名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获得数百部欧美大片的资源。再说,买了版权的网站,画质高清,翻译品质过关,就算为了你的观影感受,也请慎重 选择好么?

  2.擦亮你刷微博的眼睛,转发请注明

  毫无疑问,微博是一个原创很活跃同时抄袭也很活跃的地方。好句子被不停地创造出来,然后被不停地匿名出现在许多营销账号包括著名大V、明星的页 面中。段子们变成了被丢到汹涌人潮里的一截手帕,原本干干净净,混一圈出来顿时面目全非。如果喜欢某个句子,在引用的时候用引号标明原作者并没那么难吧。 在被那些奇妙的文字组合逗得哈哈一乐或是备受触动的时候,也可以想一想段子们自己的感受,找不回归属地的段子,永远都耷拉着脑袋一点儿也不开心,即使作者 本人站出来表示不介意也不行。

  3.看片尽量去电影院

  支持好电影,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买票去看。你喜欢一个导演、一个演员、一个编剧,却永远不为此买单———有人说“不能上升到金钱的感情不是真感 情”。在电影院看,始终比在家里看过瘾。如果嫌电影票贵,可以时刻关注团购信息,而且电影院也总会不定期发放优惠券,遇到了就赶紧攒起来。

  4.拒绝盗版书

  盗版书绝对是个猥琐的存在,不仅浪费资源,粗糙的纸张,错字频出的拙劣印刷,还有完全不对味的恶俗的封面,就像一块黏在白皙皮肤上的口香糖,特 别煞风景。而且作者们耗费亿万个脑细胞写出来的作品,除了一种骄傲,还指着那点版税混口饭吃,而且现在的书也不贵,再上亚马逊(微博)打个折,几块十几块就能换一 本好书,这交易一点也不亏。况且二手市场也很发达,去旧书市淘书也不错,总之,都比买盗版强太多。

  5.不用山寨,不买A货

  山寨产物,无论质感、体验都比不上原版。追捧A货的理由是什么?用来炫富?底气不够。满足虚荣心?力道不够。用假货,只不过是为了给你的虚荣、不自信、没钱提供论据而已。与其如此,何不如用原创产品,如果你内心强大,你自己就是名牌,哪里需要别的名牌来帮衬?

  6.永远鄙视抄作业的行为

  小时候抄作业一旦被发现,抓一罚十,还要被全班同学嘲笑,羞愧愤恨不能自已。奇怪的是这条简单的规矩,却随着成长变成了一条通俗的公用定理,论 文抄袭、创意抄袭作品抄袭早已见怪不怪。我们对抄袭的态度是不是太宽容了乃至纵容了?但无论如何,用别人的创意、台词和笑点堆积出来的作品,就不能被称为 作品,只能是一份最蹩脚的作业。每一个心存理想的创作者,都应该唾弃摘抄拼凑这条路。抄袭算什么致敬,在尊重原版的前提下超越原版才是真正的致敬。

  7.遇见抄袭行为随手举报

  除了拨打“12530”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你也可以顺手拨打“12330”帮助维护别人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乃至植物新品种权、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电话那头照单全收。抄袭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创意的践踏,又像在猥琐地拐走别人家长得好看的小孩,我们可以在掰断一双一次性筷子、 扔掉一个一次性纸杯时对地球资源心生怜悯,也可以对拐卖儿童事件义愤填膺,微薄上只要出现寻人消息必被转发上万。这种义气同样也可以分一点在尊重原创这件 事上,更何况匿名拨打一个电话,动手@一下最抄袭,比监督朋友不使用一次性物品、在茫茫人海中找回走失儿童还要简单呢。

  主笔:南都记者 黄璐  采写:南都记者 田恬 谢宇野 赵崇强

  见习记者 蒯静怡 晏婵婵 实习生 徐婧  图片: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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