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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行业走到“十字路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2日 19:01  解放网-解放日报

  本报记者 陈玺撼

  “赔本赚吆喝”、“跑马圈地”……今年,全国5000多家团购网站在历经三个季度的“千团大战”后进入拐点。越来越多的团购网站正陷入发展困境,资金短缺、裁员、服务缩水,甚至倒闭。这种团购乱局已经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数据显示,上海12315热线上个月受理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达1.21万件,网上购物类消费纠纷独占“鳌头”。今年9月至今,18家本市登记团购网站已被工商部门要求责令改正,本市立案查处的团购消费案件已达31件。市工商局上周在其官方微博上,相继曝光了近10家知名团购网站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拉手网(微博)、窝窝团(微博)、宽带山等知名团购网站和平台相继“落马”。而上海、北京、天津等21座城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则联合发布 《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曝光团购行业陷阱。

  团购行业走到了“十字路口”。

  忽悠经花样百出

  夸大宣传、虚标价格、假冒伪劣已成团购市场的顽疾,甚至发展为行业 “潜规则”。《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指出,全国分别有17.05%、12.75%和10.6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这三类问题。

  对于商家“包装”团购产品内容、购买人数的行为,消费者最为反感。今年6月,上海网策广告有限公司在宽带山团购网发布 “蔓越莓干”等商品团购信息,将参与团购人数虚标为399人,实际购买人数仅3人。今年8月,集购城网站组织“原价148元施华洛世奇海豚湾恋人项链”团购,其“229人已购买”的消息经查也是伪造的,而且所谓进口高档项链其实采购自义乌某百货公司。

  一些团购网站为了招揽生意,暗中虚标原价,炮制打折幅度很大的假象来迷惑消费者。记者登录“团800”网站搜索上海团购市场信息,发现仅1折及以下的商品和服务就有1280多个,占到上海团购产品总数的6.5%,打折幅度较大的集中在保健养生、美容美发以及婚纱摄影等服务领域。有的网站索性将实际价格标成了团购价格,某团购网站打出广告,称 “仅19元即享受原价328元KTV3小时/人”。但其实同一时间段内这家KTV的营业价就是19元,团购只是比不团购多出饮料、小吃等赠品。

  “稍微标高一些也可以,不过不能太高,顾客不傻。”记者以某餐饮服务单位身份致电数家团购网站寻求合作,询问能否标高原价时,一家客服人员给出了以上的回答。记者了解到,一些中小型团购网站为吸引人气,纵容商家虚标原价,从而给出一个很吸引眼球的折扣。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的团购网站和商品提供者双方在价格协商上十分草率,缺乏应有的规范与约束,造成标价与实际价格的出入,目的只是营造网站商品丰富、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假象。

  国内最大的购物搜索引擎一淘网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国内有两成团购网站在近一个月中没有更新商品,已经停止更新、网站改版或者关闭,只有21%的网站尚能保持每周更新商品的能力。部分“无货可团”的网站为了“面子”,甚至开始虚构团购商品。“窝窝团”今年1月30日至2月10日期间发布了一款驾校培训团购产品,声称“五汽驾校、虹港驾校、长安驾校3所驾校联合招生”,付200元就能享有 “原价1200元的驾校优惠券”,凭该券到驾校再付2600元就能学车。然而该款产品的提供商并没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培训资质,三所驾校也从未与其有过培训合作,导致141名消费者受骗,窝窝团方面被工商部门处以3万元罚款。

  近四成消费者放弃维权

  团购网站之所以吸引网民眼球,与其低价、限时、限购的经营策略不无关系,多数网民无法抵挡诱惑。然而经历过种种陷阱后,如今消费者的热情正在冷却。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显示,有48.48%和44.44%的参与调查者对曾经团购过的网络商品或服务表示“一般”或“不满意”。

  近期一些知名度非常高的团购网站因单方取消订单、售假等问题屡屡被媒体曝光,致使网络团购行业信誉大幅下降。《2010年国内网络团购行业信用调查报告》显示,网络团购行业整体信用得分仅为63.3,有93%的团购网站信用等级低于A级。在市消保委今年的消费者投诉名单上,拉手网的投诉达48个,窝窝团的投诉达24个,美团网(微博)的投诉量为8个。诚信的缺失让团购行业在销售额上付出了代价,据调查,我国团购市场销售额在10月首次出现两位数负增长,环比大降11%。

  不仅参与团购的热情在冷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维权也失去了信心。调查显示,全国62.12%的消费者在网络团购过程中合法权益被侵害,但有37.92%的消费者放弃了维权,仅有25.17%的消费者会选择与团购网站协商,还有24.5%的消费者则选择向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商家讨说法。

  “大部分消费投诉‘卡’在了合同条款上。”市消保委投诉咨询部负责人表示,在处理团购消费纠纷中,许多网站会拿出各种格式合同条款推卸责任。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免责条款”,声称“商家对其销售产品或服务质量负责,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本网站无法监控不实宣传,不保证所推荐网站及店铺交易结果的安全性、合法性,对于使用者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团购网站往往借口利润低,拒绝提供发票,消费者事后口说无凭,维权处于劣势。

  市消保委法研部主任唐健盛表示,这些格式合同明显具有霸王条款色彩,违背 《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行业诚信如何拯救

  团购行业已经走到必须挽回信誉的十字路口,整治和规范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对于网络团购,法律法规先前没有明确制定措施加以制约,相关的行业标准也是空白,全国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显示,有24.06%的消费者要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团购网站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团购行业的经营行为。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把网络商品交易及其服务包括团购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监管权交给了工商部门。不过,许多团购网站在未注册登记的前提下在全国开展业务,受以往属地管理的限制,地方工商难以对未在地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的团购网站进行监管。据悉,许多知名团购网站的“上海分站”都未在上海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市工商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推进建立网络监管、监测中心为一体系的“以网管网”制度,近3年内有望对包括网络团购在内的各类网络电子经营业务进行统一筹备监管。

  等待管控措施出台难解团购行业当前之渴。全国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指出,团购行业必须先自律,关键是要建立商品事前审核机制,提高商家的准入门槛,并让这个机制有效运转。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各大电商平台为杜绝假货,都有一套事前审核机制。淘宝商城(微博)要求参加“聚划算”团购的店家支付一笔保证金,还要求其通过商城各种考核指标,包括商品抽检、平时交易情况等。而窝窝团则要求商户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户的准确信息。然而这两家平台今年还是有售假事件曝光,暴露出管理制度仍不成熟。此外,团购网站在终端消费者与供应商之间怎样理顺关系,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需要相关行业指导机构拟定行业服务标准,指导整个团购行业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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